當愛情來敲門時,就算他有千萬種習慣都與對方格格不入,起先大部份對方都會以最大的包容心去看待每一個習慣與缺點,但當久了,新鮮的戀愛度不見了,愛上別的新對象了,這些缺點和習慣都成了最不能忍受的事,如果真的愛對方,相愛已經離不開對方,那一切的習慣與缺點就應該要用最大的包容心去容忍,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習慣,當然最重要的前提是:要是個性不合真的不要結婚,與其婚後意要吵吵鬧鬧那不如早早分手,除非你真的可以有智慧的去處理個性不合的問題,可是做到不吵架,像弟弟結婚後至今已經10個月了,看到他們這10個月走來我真的感觸很多,他們從一開始就發現個性不合,女方的行為舉指真的很離譜,偷錢,說謊,脾氣差,太孩子性,雙方卻都分不開,本來曾分開過一次,雙方卻茶不思飯不想,女方先題出復合,弟弟快樂的像老鼠一樣,樂的吱吱叫,婚後因為實在無法容忍而天天幾乎都吵架,既知如此何必當初,要它們分開女生卻要死要活不肯離開,男的也離不開,真的是相欠債,所以除非真的是相欠債放不開,否則我真的不建議個性不合還結婚,生活上的習慣小事可以互相包容,但如果太離譜的真的要看你(妳)的容忍可以到什麼樣的程度了,以我來說我是看情形的,最重要的是看個性合不合,個性理念不合我決不找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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