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單純的找個可以讓自己看得順眼的男人~~~~有錯嗎???
昨天看到"公寓"上有個"徵友"的logo,點進去看了一下後才知道,原來那是公告自己找朋友或找對象的一個曝光管道....
也沒多想,就單純的打上"想找個看得順眼的人"...就Enter出去囉...
每個來留言的人給我的內容都一樣,總感覺就像FB上面的"讚"一樣,按下去就對了,超讓人無力的....
也不是說不能交朋友,但 留言給我請要讓我有"話"可回咩,有些人看不懂英文我可以理解,說一聲我就會改成中文了,有些更扯....
明明就年紀一大把了,跟對方說:你年紀太大了,對方卻還反回我:我前女友也才26歲而已....oh~我的天ㄚ~~~~ [:~]
一個51歲的老男人與一個26歲年華少女走在一塊,我想多數人都只會認為那應該是-----爸爸跟女兒吧.....
我非常不能苟同這種年紀差太多的情侶,不過這只是我自己個人的見解而已,並不代表所有人都是這麼想的....
不過,在此我必須回這位51歲的歐吉桑----要是你這位26歲年華少女的女朋友真的愛你的話..我想應該也不會淪落到變成你的---"前女友"吧...
過去的輝煌史就過去了,沒有必要現在還拿出來說嘴,誰知道你的26歲前女友是多久前交的ㄚ????(搞不好是20年前交的前女友ㄋ... [)-D])
真的是"歹年冬,厚蕭狼".....讓我偷閒摸魚上來的愉快心情都沒了....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