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繼欣賞和喜歡後接寫的續篇。
思路中的斷斷續續片段,寫下的手札。
也許未來再有新元素加入時,會改觀也說不定。
喜歡,和被喜歡。
它們是個相對應的名詞。
與相對不同,相對是指兩者各處極的兩端。
相對應則或許在同一端,或許不同端。
主要的分別在於主客體的不同。
喜歡,是主體所發出的信念。
它帶有能量,和方向性。
被喜歡,則反之,它是個接受者。
不定的方向則代表著是更多的不穩定因子。
前者,掌控著選擇權。
你可以主動的選擇著你想要的人。
換句話說,是自己意志的主人。
對方是否接受你的喜歡,另當別論。
最少,你認真的面對著自己的喜歡。
後者,僅能握有部份的選擇權。
你可以間接地由喜歡你的人中去挑選你可能喜歡的人。
也可以都不去選擇,暫時放空自己。
最多,再等候其它的可能。
whatever。
至於那一個方式適合自己,就見仁見智了。
可以確定的是:
喜歡與被喜歡的人,皆不會被幸福拒於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