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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結婚?同居?
作者: Constance 日期: 2004.12.21  天氣:  心情:

結婚是什麼??用一張薄薄的紙見証愛情?



 



同居呢???同居是不算合法的方法見証愛情??



 



怎麼說才對??



 



或是都不對??



 



令人困惑?!



 



那為什麼要結婚??



 



同居了幹麻不結婚??



 




不知道結婚人想過沒有?同居的人有思考過嗎?結婚跟同居差什麼?差一張紙…六年級以上的人會覺得那張紙”狠”重要,尤其是女孩子。七年級的或許「開放」點吧,覺得那張紙,青菜就好。




曾經聽人說過:同居久的人,出門像是覺得忘了帶身份証。也有人說過:結了婚的人,出門會想忘了帶身分証。我沒有同居過,我不知道。也沒有結婚過,所以不清楚。



 





同居或許是自由吧!但是男女雙方又是怎麼想過住一起的呢?試婚嗎?還是單純生活?我覺得好奇。或許同居也需要一點勇氣吧!

戀愛、約會是一回事,但是彼此要適應彼此在同一個屋簷下,會不會突然有種被看清、看透徹的感覺?….想想,談戀愛是談感覺;住一起是講生活的。感覺是放在心裡;生活是看在眼裡。這~~越想越覺得要有絕佳的勇氣才可能同居。因為我沒法想像自己在男朋友面前洗完澡的懶樣、睡覺時的呆樣、剛睡醒的蠢樣、在家保養時塗塗抹抹像在擦油漆的恐怖模樣,我想我還是算了….=  =”,自己會比較自在吧。



 







但比起同居,我更佩服結婚的人,見証愛情用最”真”的行動。朋友對我說,結婚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不能想,不能等,要衝動。一旦那一剎那的勇氣沒了,就什麼都沒了。無論男女在此時都要有捍衛對於愛情的忠貞勇氣,為了一棵樹而放棄森林的衝動,要有承擔家庭的一分責任感;男人才能說得出”我們結婚吧”,(目前男人求婚還是大多數吧?!)女人才有那種感動說出”我願意” 這種話吧!



 




雖然現在同居可以分居。結婚可以離婚。但我仍佩服他們,他們的勇氣他們的那分心,撇下生活作息不講,那分衝動令人敬佩呵…



 










或許有一天,我會跟人同居,有勇氣的那天。….



 



或許有一天,我會跟人結婚,發燒衝動的那天…..



 



不過那天的到來,都要等到侏儸紀關門… 恐龍外放那一天呵!!



 



 






 



祝福全天下的夫妻跟情人呵….



 



 



 



感覺像是在寫情人節的東西。…



 



 



 



不過….無所謂~~都好啦呵呵….



 



 



 



因為我最近改名叫無所謂~



 



 



 



 



 



 



 






 



 



 



 



Write by 無所謂小姐!多指教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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