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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11/11的日記
作者: 若水 日期: 2008.11.11  天氣:  心情:
陳律師給全國公務員上的最後一課 (4)


當然,你可要確定你的配偶不會那天跟著小狼狗、小二奶捲款潛逃,所以配偶殘障未必
> > 是件壞事。
> >
> > 因此,如果你的配偶及子女是公務員,立刻叫他們都給辭了,免得將來牽拖不完,一個
> > 個都跑不掉。
> > 第二條::人頭,人頭,還是人頭。

> > 在國內外開戶,一定要用人頭;誰的頭都行,就是千萬不能用自己的頭!

> > 無論是「需要發票」、「不需要發票」的,無論是「直接」拿或「間接」拿的,都要用
> > 別人的人頭來收取、開戶、轉帳、匯款,還要記得匯款每次不能超過1萬美金,不然會
> > 留下匯款紀錄,後患無窮。因此,平時就要選好可靠的人頭,其嘴風要緊、行動要隱
> > 密。
> > 收集好人頭戶的身份證,集中列冊管理,隨時可以派上用場;護照簽證準備妥當,隨時
> > 可以出差旅行。人頭、帳號及帳冊,一定要妥善管理,放在只有自己知道的保險箱裡,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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