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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貝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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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8/15的日記
作者:
阿貝魚
日期: 2009.08.15 天氣:
心情:
更新日期:2009/08/15 00:58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大家都有認錯人的經驗,但如果是「睡錯人」該怎麼辦?這麼離譜的事發生在台北市,一名已離婚的張姓男子涉嫌在酒後親吻、愛撫兒子同居女友,被控妨害性自主。不過,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接受張男的說詞,認為他應該是喝醉加上房間燈光昏暗,才會不小心「睡錯人」,做出不起訴處分。據了解,張男離婚後有新的交往對象,對方偶爾會到家中過夜,至於未成年的兒子則在去年底帶女友回家同住。今年3月,張男的兒子到桃園少年輔育院接受感化教育,但女友未因此搬走,而是繼續同住。5月的某一天,張男在家獨自喝酒,他喝茫後走進房間休息,沒多久兒子女友也跟著進房睡覺,結果張男以為是自己的女友上床,不斷對她親吻、撫摸,還以手指插入下體,直到被害人掙扎才停手。事後兒子女友控告張男妨害性自主,但檢方調查卻發現,在這起性侵疑案發生前,被害人原本睡客廳,後來竟然經常與張男睡同一張床。在庭訊時,女子竟然說,「和男友的老爸只是蓋棉被、純睡覺,有什麼好奇怪的?」讓檢方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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