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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善則為器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故物或行或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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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自然章第二十九
作者: 逸雲飄然 日期: 2006.07.25  天氣:  心情: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者,吾見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註】
神器:神聖貴重之器物。指天下即是神器。


【解】
想要違背天理,以私心來奪取天下者,在我看來,是無法如意的。因為天下是無形的神器,不可以強取。凡事順應自然,若違逆而行,不順其理,必不可得。勉強為之必敗,勉強取之必失。
天地間有冥冥之定數,既然是天下神器,當然有其天定之秘數,是真命天子,方可執之,否則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強要出頭,必遭躂伐,豈有不敗之理?

逸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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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6-07-25 23:29
她, 53歲,苗栗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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