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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回饋的愛、這樣才叫朋友
作者: 不懂 日期: 2010.11.01  天氣:  心情:
回饋的愛、這樣才叫朋友 (轉 貼)

回饋的愛-劉墉
我常在文章裡談起蘭嶼的風景,但蘭嶼給我印象最深的卻不是山水,而是海邊看到的一家人。

那是個傍晚,我在蘭嶼的海灘散步,看到原住民一家人正蹲在地上整理剛網到的魚,他們把魚小心地分成四堆,也可以說是四種等級。

「為什麼把魚分開來擺呢?」我當時好奇的問。

男人用生硬的國語,指最好的一堆魚說:「男人魚!」又指剩下的兩堆:「女人魚!小孩魚!」

最後指著顯然又少又差的魚說:「老人魚!老人吃的。」

十五年了,那海邊一家老小的畫面,至今仍清晰地映在我的眼前,甚至可以說深深烙在我心上。

我常想:為什麼老人要吃最差的東西,又為什麼當時那老人家,竟抬起頭來,對我一笑?

今天我到朋友家做客,再一次遭到這種震撼!

晚餐之後,我指著餐桌上的殘羹剩菜,對主人客氣的說:「你準備的太豐盛了,剩下這些多可惜!」

豈知主人才六、七歲的小孩竟毫不考慮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的。」

「我婆婆等一下會下來吃。」女主人說。

看見我十分驚訝,又解釋:「她不喜歡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還不高興,只有剩下來的,她才吃,而且吃的很開心。」

現在我坐在桌前寫這篇東西,想到今晚的畫面,禁不住流下淚來,我要再一次問:為什麼?

只因為老人家沒有了生產力,就該吃剩的?就該吃壞的嗎?

只因為老人家「自願」、「高興」,我們就任他自生自滅嗎?

相信不少人讀過我在「點一盞心燈」裡寫的「愛吃魚頭」那篇文章。

老人家臨終前,幾位好朋友燒了她最愛吃的魚頭去。

卻聽到她老人家瞞了十幾年的祕密:「魚頭雖然好吃,我也吃了半輩子,卻從來沒有真正愛吃過,只因為家裡環境不好,丈夫孩子都愛吃魚肉,只好裝作愛吃魚頭。我這輩子只希望能吃魚身上的肉,哪曾真愛吃魚頭呀!」

這是千真萬確的事。故事中的老人家有幸臨終時說出心裡的話,問題是這世上有多少為家庭犧牲的父母、尊長,就在晚輩們的一句「她自己喜歡」的漠視下,慢慢淍零了!

是的!他們是在笑,因為他們的犧牲有了成果,而快樂的笑!

但晚輩們看到那笑,是不是也該笑呢?還是應該自慚地哭呢?!

最近我為公視「中國文明的精神」進行評估,在讀了一百多萬字的專家論文後,印象最深刻的,竟是論文裡提到西方社會學家,於民國二十六年起,在中國多年的調查結果:「不要以為中國農村有許多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事實上幾乎沒有!主要的原因是農民壽命太短,平均在五十歲以下,活不到多代同堂的年齡,又因為貧窮而缺乏維持大家庭需要的財富。」

我們能相信嗎?這個中國人常以為自古就盛行多代同堂的說法,竟然錯了!那是理想」,並不是事實!

父母、尊長平均活不到五十歲,這是多麼可悲的事!

問題是,父母不能甘旨無缺、安享天年、這又難道不是子女的恥辱嗎?

過去窮,我們沒話講!今天富,我們該多麼慶幸?

可是在我們慶幸的時候,是否該想想自己有沒有真盡孝,抑或又創造了一種假象!?

記得有一次,我的兒子抱著一碗魚翅湯當粉絲喝,我很不高興的說:「那是留給奶奶的!」年輕人理直氣壯地講:「奶奶說她不愛趷,叫我吃光算了!」

奶奶是真不愛吃嗎?還是因為「愛他」,才特意留下來?

每年冬天,我的窗台上都排列著一大堆柿子。為什麼柿子一買就是十幾個?

因為我發現只買幾個的時候,母親知道我愛吃,總是先搶著吃香蕉,等我叫她吃柿子時,則推說自己早吃過了水果。

只有當她發現柿子多到不吃就壞的時候,才會自己主動去拿。

當我為老母挾菜,她總是拒絕,說不要吃,我就把筷子停在空中,直到挾不穩而要掉在桌上,她才不得不把碗伸過來。

問題是她哪次不是高興地吃完呢?

相反地,當菜做鹹了,大家不吃,她卻搶著挾,我只好用筷子夾壓住她的筷子,以強制的方式,不淮她吃,因為血壓高的人,最不能吃鹹!

「瞧!有這樣的孩子,不淮老娘夾菜!」她對著一家人高興地抱怨。

我認為當我們小時候,長輩常用強制的方法對待我們,叫我一定要吃什麼,又不淮吃什麼!

他們這樣做是因為愛護我們!而在他們年老,成為需要照顧的「老小孩兒」時,我們則要反過來模仿他們以前的做法。

用強力的愛!
這不是強迫,而是看穿老人家裝出來的客氣,堅持希望他們接受晚輩的孝敬。

如此當有一天他們逝去,我們才可以減少許多遺憾!

因為我們為天地創造一種公平的回饋,以及── 無怨、無悔的愛!




這樣才叫朋友

文��吳淡如

我的朋友並不少,不過,如果要細分的話,一種叫作真的朋友;一種叫作熟人。

  所謂朋友,是指道同而相為謀的人;所謂熟人,則是道不同但在某些地方必須相互合作的人。

  其實,在我成長的路程之中,仰賴朋友之處多得難以計數。所謂的仰賴,又是心靈上比物質上多得多。我很幸運,不曾為了友情而痛苦,即使借了熟人錢,他賴了帳,也未嘗影響我的生計,因為,我還是只能量力而為,也因讀了法律系而恪遵教授囑咐 「絕不為人做保」的原則,並沒有為朋友拖累過。

  但我相信,在人情味很濃的台灣,因為朋友而受累的很多很多。可能有人在小學時就曾被同學警告:「你如果不幫我,就不叫朋友。」所以從小就知道要講義氣才夠朋友,青春期就有「換帖兄弟」或「閨中密友」,凡事為朋友赴湯蹈火,在所不辭,變成一種不辨是非善惡的愚忠。

  有人為了這份義氣變成殺人犯,或犯下了傷害罪。追究起原因來,他竟什麼也不知道,只知道是老大要他去砍人,或是替朋友出口鳥氣,他就盡心盡力地剷除「我朋友的敵人」。這是沒大腦,也沒想清楚:別人是拿你當朋友,還是用你借刀殺人?真 正的朋友不會借你的刀殺他要殺的人。

  有人為朋友丟了婚姻。老婆有請,三推四請;朋友一喝,兩肋插刀,一喝酒就不醉不歸;不管家中有無生活費,在外吃喝嫖賭買單時一馬當先搶面子。曾經看過一個被忍無可忍的妻子和兒女「趕出家門」的老演員聲淚俱下地哭求同情,說:「我這一生所有的積蓄都被朋友倒光,老婆還因我從不聽勸告,不為她想,最後要求和我離婚,你說我錯了嗎?」他確實錯了,只是旁人都噤聲不語,因為他已經夠慘了,何必再說不中聽的話呢?你那麼博愛,也該先重視自己的糟糠妻和小孩,不能在小孩沒奶喝的時候,把錢借朋友還賭債。真正的朋友,可不會不為對方著想,老以自己為優先。

  很多人還為了朋友借錢傷透腦筋。不借,傷感情;借了,一見面就尷尬;又怕他從此避不見面,就是賠了錢又折了友誼,只會恨他一輩子。唉!真正的朋友,不會把 你當銀行。我的同學有三分之一都在法院當法官,他們要我再三叮嚀大家:請朋友吃 飯,大可慷慨,但不可借錢給朋友,通常是沒有友情又沒了鈔票,大家反目,非常難看。

  余秋雨在「關於友情」一文中有令人莞爾的論述,他說:「我認為,世間的友情至少有一半是被『有所求』敗壞的,即便所求的內容不是壞東西。讓友情分擔憂愁,讓友情推進工作……友情成了忙忙碌碌的工具,那它本身又是什麼呢?其實,在我看 來,大家應該為友情卸除重擔,也讓朋友輕鬆起來。朋友就是朋友,除此之外,別無所求。」

  屈指算算,你有多少無所求的朋友?

  我很慶幸,我有一些無所求的朋友,我也願意當他們無所求的朋友。那該是友誼中的「舍利子」了。因無所求,所以幫得心安理得、心甘情願,他明白我的原則,我了解他的為人,任何謠言都不能離間我們,這才叫朋友。

  那種一直把他生命負擔放在你身上,只把你當情緒垃圾桶,一看到你就想到聚寶盆的「熟人」,你又何必太在意自己夠不夠義氣?

  我們都願意幫人,但可不願意只被當成情感上的枴杖或私人的地下銀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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