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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天冠佑對官司還他清白,感謝上帝讓他成長。
【鄧玉瑩、李志展╱台中報導】台中檢警去年7月追查贓集團,查出五月天鼓手冠佑(劉浩明)於2008年5月間,向車行買BMW贓車,傳喚冠佑和妻王行芝作證,查明兩人不知情,與贓車買賣案無關。檢方昨偵結將賣贓車的江建維等8人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冠佑昨說:「感謝上帝給我成長機會。」
案發時,冠佑以以20萬元購買TOYOTA黑色CAMRY、120萬元購買BMW黑色轎車,價格遠低於市價,以及BMW汽車A牌掛B牌被懷疑涉及收受贓物、偽造文書。
低價購車惹禍 感恩成長機會
冠佑花120萬元買的BMW黑色轎車,被查出是贓車。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表示,冠佑一直都是證人,而且市面上的「權利車」的價格大約僅市價的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不等,來源不見得是贓車,買主不見得知情,未涉及收受贓物;A車牌掛B車牌沒有刑責,但違反交通法規,監理站已對冠佑開出罰單。檢方表示,冠佑買的BMW是贓車已被檢警查扣,冠佑經向江建維求償,CAMRY不是贓車,已發還冠佑。
檢警查出,贓車集團的江建維(原名江原章)等八人專賣「假權利車」,他們四處購買贓車或來歷不明的車輛,懸掛其他車牌號再低價轉賣給不知情的車主,檢方昨以偽造文書罪將八人起訴。
這陣子冠佑跟著五月天到處巡演,前晚他剛才從新加坡演出回國,昨聽聞此事開心地說:「感謝上帝給我成長的機會,真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冠佑耗2年半 擺脫贓車案
2008/01 五月天鼓手冠佑向贓車集團首腦江建維〈本名江原章〉以20萬元購買1輛TOYOTA黑色CAMRY自小客車
2008/05 江建維轉賣1輛BMW黑色自小客車給桃園中壢市1家車行,冠佑再以120萬元價格購入
2009/07 台中檢警追查贓車搜索,從冠佑住所查獲TOYOTA和BMW兩輛車,查出BMW是贓車,冠佑以證人身分作證後請回;後法院裁定羈押江建維
2010/06 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江建維等8人,與冠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