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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封存在電腦裡的未知信
作者: 紫綾舞 日期: 2010.08.12  天氣:  心情:
這個檔案存在我的電腦裡很久了,是個沒有命名的檔案,而且是藏在adminitor的資料夾裡,也就是說,沒有工作權限就看不到這個檔案,這次的電腦更新,發現了很多很久以前的資料,其中一個是這封不署名的信件...

就我說知不是易倫也不是邱雁的信...但內容真的寫得很真實很貼切...即使是事隔多年仍舊看得很有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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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理您好:

在陳述我的想法之前, 我必須先聲明: 我完全可以體諒身為主管必須承擔許多的考量與無奈, 但是我認為這就是 "人資" 存在於公司的原因: 必須站在中立的立場, 以最低的成本替公司創造最高的效益, 卻又兼顧員工的權益!



當我剛進公司時, 深信這樣一間大公司, 制度必定合乎勞基法! 沒錯,公司的員工手冊完全合理合法, 讓人相信公司必定會妥善保障員工的權利.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當員工為了順利完成工作而加班, 卻在申請補休時遭到異樣的眼光! 試問本公司並無發加班費, 為何連員工加班申請補修都如此斤斤計較? 事實上, 既然沒有加班費的制度, 員工根本就沒有理由藉故拖延工作時間來報請加班, 誰不希望在工作了一整天後能快點回家休息? 誰不希望早點回家陪伴家人或者出去約會走走?



當員工體諒公司精簡人事人力不足, 補休無法如期休完, 卻遭受公司高階主管的指責?? 不知協理是否可以體會員工這種心酸? 更可憐的是, 現在連報加班主管都不肯簽名, 因為有所顧忌! 試問, 公司是希望員工下班時間一到就下班, 不需理會工作是否迫切急需完成? 或者公司其實就是硬坳員工加班? 公司不賺錢並非全部都是員工的錯! 大部分的政策不是員工決定的, 為何公司虧錢要員工承擔, 犧牲員工的權利???



相信您一定可以理解, 員工到公司上班, 本屬一種交易: 以時間及勞,精力換取薪水. 既然如此, 為何可以要求員工加班而不給予合理的補償? 難道我們可以拿50塊錢向商家要求買100塊錢的商品, 而且還不准商家拒絕?



可悲的是, 這樣的狀況所有的主管都視而不見, 以 "無奈" 來推託,沒有人要來解決這個問題. 讓員工陸續因不滿而離職, 不斷招募新人, 這是一種惡性循環!



時代在變, 人們懂得爭取自己的權益, 老闆不再像以前一樣高高在上, 員工也不會搖尾乞憐. 可惜許多主管仍無法改變老舊的想法, 一相情願認為員工 "理所當然" 要留下來加班, 留越晚表示越認真; 為何不換個想法: 準時下班表示這個員工有效率!



說了這麼多, 我也不確定能改變什麼, 您也不需想些委婉的理由解釋. 反正對我來說已經沒有影響, 因為我已經選擇離職. 如果協理您有看到小小員工的心聲而因此對分店目前的狀況有所改變, 我很慶幸自己遇到一位好主管; 如果您認為您有許許多多的 "無奈" 而無能為力, 那就當做沒看過這封信吧!





一位離職員工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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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48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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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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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15 22:57
他, 46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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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15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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