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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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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連戰父子該下跪道歉!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14.07.11  天氣:  心情:
連戰父子該下跪道歉!
--連家請別學扁家!OK?

連蕙心~大小姐終於認罪了!!!

連蕙心開設的公司 販賣摻入有害人體禁藥成分的健康食品 違反藥事法 遭偵辦的案件!
~如今 連蕙心認罪 獲得緩起訴處分!!!

當初 老公子哥~連戰不是說不排除政治力的介入干預?連蕙心不是不認錯 不認罪 不道歉
說她只是出資 沒實際經營 她不知情嗎?庸庸碌碌的庸才~小公子哥連勝文
不是影射遭司法迫害 姊姊被法辦~只是"前菜"???如今連蕙心認罪
連戰父子該下跪道歉!!!先出來公開下跪道歉~學日本人 來個土下座 吧!!!

刑事訴訟法第253之1條第1項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
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刑事訴訟法第253之2條第1項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並得由該管檢察署依規定提撥一定比率補助相
關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
...

獨孤求敗~絕不支持 庸才~連勝文 能力平庸 國內法研所沒考上 到外國拿法律碩士學位
(連打官司都不會)一步登天 沒當過市議員 也沒當過立委 直接參選首都市長!!!
當然 也不支持沒是非 判斷力差的深綠挺扁族~同樣 沒經歷 沒能力的挺扁聯盟~柯文哲參選!!!

連家請別學扁家和民進黨政客!!!OK?犯罪遭司法偵辦 動輒說:司法迫害 政治追殺 押人取供!!!
你們有司法豁免權?有沒有品???[:E][:u][X-)]
ps.
暴力學生~太陽鬼學運~冷門系所 只能搞抗爭 以後當政客的學生 暴力丟鞋子 觸犯公然侮辱罪 被判刑???
火車過山洞~~~嘟嘟好而已啦!!![:E][:u][)-D][:-|]上什麼訴?等著判決駁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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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7-13 07:36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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