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35996
 誠誠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發燒~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公寓只想賺錢.不會想做公益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什麼是法律
作者: 誠誠 日期: 2009.08.05  天氣:  心情:
什麼是法律....

就是保障(懂)法律的人..就是法律....

有本事..立法院修法....

打贏官司才收錢...

打輸還收錢...真無....感恩之心....

嘿....我還沒輸過ㄟ.....哈.... [:#]
標籤:
瀏覽次數:119    人氣指數:2699    累積鼓勵:12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發燒~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公寓只想賺錢.不會想做公益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8-17 21:56
她, 45歲,花蓮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10 21:48
她, 45歲,花蓮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06 10:49
她, 45歲,花蓮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05 12:30
她, 45歲,花蓮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06 02:45]: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 ~~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解釋上.範圍很廣...請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113004058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