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 ~~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解釋上.範圍很廣...請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11300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