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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親密關係的前提是愛,不是性
作者: joyce 日期: 2014.11.08  天氣:  心情:
親密關係的前提是愛,不是性

我們地方召會(基督教)平常主日都是到林弟兄和玲家聚會,每人帶一道菜。主日禮拜後,就一起享受主賜予的愛宴。

林弟兄和玲這對夫妻,在我眼中是真正的基督徒。夫妻倆除了信仰虔誠外,對人溫和有禮、熱心慷慨。
林弟兄是留學電子人才,現任高科技公司的高階主管。一個月至少20萬,年終獎金紅利不算。所以,他們算是中上階產的家庭。
他們家是我非常喜歡去的地方。電梯大廈的一樓,寬敞明亮、溫馨舒適的客廳廚房可容納至少30多人,窗外花草扶疏,形成自然的窗簾。到他們家,就覺得有神的光與愛。

他們有2個小孩---- 一男一女。哥哥從小懂事自愛,文武雙全。妹妹美人胚子,聰明活潑。都很懂禮貌,看到長輩都會打招呼。爸媽的為人處事就是他們學習的好榜樣。
上周,哥哥回來,我突然心血來潮,就說: 小宇,joyce阿姨想抱你一下,可以嗎?
小宇說: 好啊! 他媽媽玲在旁邊笑。
姐妹梅說: 玲,妳好像很少跟孩子有肢體親密接觸,對不?
玲說: 對,很少。
我說: 真的? 我常常跟兒子抱ㄟ!
然後,我故意調侃玲,說: 妳只會跟林弟兄抱。
玲笑著說: 我跟林弟兄交往10年(認識9.5年,真正交往半年),結婚前連手都沒牽過。
啊?
梅說: 那你們怎麼結婚?

天啊! 林弟兄跟玲是我們教會有名的恩愛夫妻。無論在哪,林弟兄都常常愛憐地牽玲的手或搭她肩膀,一點都不會不好意思----這在我們中國社會是少見的。他叫太太玲,都叫: 媽媽! (這不奇特,很多和樂夫妻都互相叫爸爸、媽媽)。他很尊重太太,凡事都聽太太的話。所以,他們從未吵架過。
其實,林弟兄是個很有智慧與見識的人。我很喜歡跟他聊天。
玲是我們姐妹中最有修養與愛心的人。說話總是溫柔微笑、謙遜有禮。
他們都很愛主,全心全意服事教會。

那天,我和一位網友第一次見面(已在電話裡聊過幾次),他沒多久就熱情地要牽我的手。我立即回以” 少來!”
我跟他說我們教會林弟兄夫妻的故事。
他說: 那是20多歲年輕人才會有的事,因為他們年輕,可以慢慢等。我們已這把年紀,既然以結婚為前提,既然也聊得不錯,就要快進行。下次碰面,我們就要牽手、搭肩、擁抱…..。
我說: 不行,我是個沒智慧的人,我一定要慢慢來,想清楚…。

已好幾次碰到這樣 急功好色 的男人了。最誇張的是,還有一個第一次見面就叫老婆。(我們網路聊天一些,對方來約,也好,早見真章,一翻兩瞪眼。)
眼瞎了嗎? 讓我這不會化妝、滿臉皺紋的樸素歐巴桑受寵若驚,但沒沖昏頭。
男人在想甚麼? 找女朋友或結婚是為了要找個免費的性伴侶嗎?
男人說: 我會負責。拜託,性不等於幸福。你有能力和誠心給女生幸福嗎?
你覺得我們若結婚一定合嗎? 男生為何不想: 爽那一下,但遇人不淑,很可能要付出後半輩子的不幸代價。有的女生也不好惹。

即使男生發誓要照顧我家大小,我也不敢。謝謝你的好意。
那只是空頭支票。不要用空頭支票來壓我,好像我已欠了你,就該接受進一步的溫存。
關係沒有那麼好到讓我感動、信賴,就想親熱, 讓我覺得簡直就好像在援交。別想哄我說年紀不小了,年紀不小就該隨性而性?
我要說: 我經濟獨立,不想依賴男人。我有我的困難,但還是要靠我自己解決。我重視人品、健康、經濟基礎及雙方心靈契合與EQ。若不適,大家就做朋友也好---但絕不是性伴侶。

我期待親密關係,但,親密關係的前提是愛(要好到一個程度),而不是性。
幸福與否,操之在己。有人陪伴很美好,不強求,一個人也可自在。


附我以前的日記:
102.12.01 性不等於性交
Maslow的人類基本需求論:1.生理需求2.安全的需求3.愛與歸屬4.尊嚴5.自我實現6.超越自我。

照顧課女教授說: 性是第一層的基本生理需求。但,我們中國人都搞錯了,以為: 性就等於性交。性包括擁抱、撫摸、眼神的交流、接吻、性交等。性交只是性裡面的一種。男人不要以為只用威而鋼就能滿足女性。女教授說:皮膚才是最大的性需求。
我想,這是真的,因不管是動物或剛出生的baby都喜歡撫摸。

男女交往到某一程度,發生性也很自然。只要有愛的感覺,我們很自然就流露愛的眼神、愛撫與擁抱。
而,男女交往如果沒有到某一程度就做愛,叫性交。那跟愛無關。

性也不限男女。只要有愛,對動物、小孩、親友、老人家…,都可給他們性的需求。

但,我們中國人比較保守。通常只有親子間、夫妻間才有親暱的擁抱。不像西方人見面就擁抱、貼臉頰。
所以,我們好像也忘了這項基本需求,反而是較重視安全、愛與歸屬、尊嚴。
因此,民族性表現出來也比較拘謹、禮貌。

102.12.14 黃昏之戀的幸福與性福
一位談得來的網友問我: 看到他和老婆的摟抱照片,會不會吃醋?
我說: 不會,她是你老婆。

我憑什麼吃醋? 我又不是他女朋友。

我知道他的意思。
因他曾說過我:
真的想不開,棺材都踏入一半多了,還在乎做愛的問題,有愛可做當需做。
沒找到老公之前,要不要抱抱?

嗯,先謝謝他不嫌徐娘半老的我,有做小三的資格。

他說:
想想看,人生生老病死,到這把年紀,剩下的就是老病死。
既然如此,幹嘛結婚? 找到又老又病的老公,不是受罪?

說的有道理。
同事就有說過: 這個年紀了,不必找結婚對象,倒是可找個伴來作伴。

甚麼叫幸福?
幸福感受與需求當然是因人而異。

他要的幸福是顧好家之外,能有個心靈契合的情人。(老婆不管他交女朋友)

我要的幸福是要找個可照顧我和孩子的投緣男人---當然,我也會照顧他。
這個男人也不一定要和他結婚。
但他要心放在我和我孩子身上。
放心。我不是貪他的錢財。
我的孩子大了,但我仍盼望有個和孩子親密的大男人做他們的榜樣。

情人做得到嗎?

女人要的是幸福,不是性福。
幸福裡面有性福。但,性福裡面沒幸福。

又,老當益壯、成熟穩重的黃昏之戀早已蔚為佳談。
這把年紀,沒那麼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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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11-11 23:37
俺沒辦法照顧妳全家, 哀家只能偶而去全家買包乖乖打打牙祭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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