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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味道
作者: 泡芙 日期: 2007.09.12  天氣:  心情:
最近看新聞說食物味道太臭被罰十萬元
有夠瞎的...

臭豆腐的臭是會讓人想去吃的臭

臭水溝的臭是會讓人覺得噁心的臭

麵包的香是讓人食指大動的香

味道太臭汗太香都要罰錢

那榴槤該如何解釋

我覺得應該不要管的太嚴格

臭和香不過只是食物中一種決定讓人要不要去吃它的因素
難道太臭或太香就不要去吃了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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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9-14 01:51
他, 43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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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9-13 02:59
他, 41歲,台南市,娛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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