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聽到公務員年終獎金的爭議.
本人寫信到行政院某部提出異議, 該部指出本人提出之事項, 並寫出好幾點違反事項, 並回函給本人, 會由主管單位台南某公務機關負責執行,結果搞了3個月, 回函都是刻意模糊焦點, 並不爭對違規違法之處處理, 反而替當事者用法條解釋他的合法性.
今晚該單位, 打電話過來, 談話之中, 口氣不悅, 應該是認為我在找他們麻煩吧, 所以必須開 xx 懲戒委員會, 並一直問我, 我有沒有聽懂, 我到底要什麼?
可見官威之大, ......並跟我講, 有無懲處並不會詳細告知內容.
我就覺得奇怪了...我質問她, 我是陳情人/ 申訴人, 你的結果不讓我知道.. 她說我不是當事人, 所以有個資保護的問題. 這不是更奇怪, 這就是密室作業.
我講了幾次, 我們是受害者, 要知道內容, 她就說會跟法研商義.
公務員有些人很好, 像我陳請給中央的單位, 他們那些單位就會打電話跟我接觸, 了解狀況之後, 並發文要local 市府執行單位來執行. 但遇到市府單位, 好幾次交涉, 都是感覺很不好, 有特地為當事人設法解脫違反的事項.
問題是出現在 local 的公務人員, 相信我吧.....不然怎麼毒食品會這麼多呢?
都是要中央有命令下來, 才要去查, 那平常都挑簡單的去查, 如例行公事......
相信我吧......local 公務人員都不想去得罪人的, 而且又有層層關說的聯繫,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受害者都是無權無勢的老百姓.
真的只能靠媒體的力量來監督.
我是孤鳥的力量, 我要繼續奮鬥, 再不行, 就要寫信到監察院, 請監察大人來查這些公務員了. 看看這些公務員從納稅人手中領錢, 到底領薪領年終是辦了什麼事.
給本人一個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