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10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奸商怕關不怕罰?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婚姻無法保障愛情和幸福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繼承權和拋棄繼承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14.09.10 天氣:
心情:
繼承權和拋棄繼承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1174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夫妻離婚時~財產必須清算 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待續...
標籤:
瀏覽次數:
194
人氣指數:
2194
累積鼓勵:
10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5
奸商怕關不怕罰?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婚姻無法保障愛情和幸福
住戶回應
時間:2014-09-11 08:33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9-10 11:43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9-10 11:41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