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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掃除齷齪司法天空!
作者: 暫不提供暱稱 日期: 2011.09.28  天氣:  心情:
司法受害者團結起來!

自古以來,臺灣司法受害者不知凡幾。雖然有人跳樓、有人刻意吊死街頭巷口、、但幾乎,受害者都只能在暗夜裏哭泣,默默忍受著煎熬、、。可喪盡天良不肖的司法貪官們,卻天天高高在上,貪婪的鏡片後面,虎視眈眈的審視著台下的獵物,並以其專業、老練的手法,在一次次的庭審中,靠著國家賦予的無上公權力,假公濟私營私舞弊,使盡各種A錢技巧施壓、威嚇、暗示、、迫使台下兩造及其律師,以達到對其遂行私下行賄斂財之目的…。有錢能使官推磨,量刑不易、輕縱輕判的結果,也因而造成惡人不懼、搶徒不驚、騙徒滿天飛、、以致人人自危的當今社會亂象!

雖然社會上時有司法不公喊冤的抗爭者,但由於個人力量薄弱,且接續無人,很快的就被社會所遺忘,所以根本無法達到真正的抗爭效果,司法改革唱了數十年,可一年不如一年。爲此、本人建議司法受害者必須團結起來,凝聚成一股力量,別把個人恩怨放在第一順位,司法抗爭,我們面對的是一群頂尖的高級知識份子,且是手上握有無上權力的司法貪官,隨時都有可能置我們於死地,所以我們不能像盤散沙,任憑個個擊破。我們必須集思廣議,有計劃的來面對司法白色恐怖巨塔,要有長期抗爭的打算,須本著惡法不除、抗爭不止的決心。百年來,不斷讓臺灣善良百姓受害的齷齪司法文化,應該有所終結。過去做不到的,我們不見得做不到。

做對的事,男人除了愛情、家庭、事業以外,應該還有更重要的事做。爲自己、爲社會、爲臺灣這塊土地上的人們…也爲我們的後代子孫,我們必須站出來,尤其是司法受害者更應該勇敢的站出來!

台灣人民不該只會袖手旁觀、不該冷漠以待,在如此齷齪的司法不義下,沒有人能倖免什麼時候惡運輪到您、子孫、親友的頭上。

我們將不再是盤散沙,更不是烏合之衆,我們也不會孤軍奮戰,社會將是我們強大的後盾。我們將讓不肖的司法貪官、齷齪的司法体制推行者、營私舞弊的共犯結構、無能的國家、司法領導人見識到我們的力量。

掃除齷齪司法天空、 重建美麗和諧台灣!

必需:

一.拔除自由心證 (御賜的尚方寶劍、為所欲為條款)

二.廢除假獨立審判原則 (司法唯我獨尊帝王條款)

三.確實落實陪審團制度 (新刑事合議庭乃瞞人耳目的假陪審制)

四.重視受害者權益 (廢除包藏禍心的惡人保護條款)

五.革除司法官無事過責任 (司法官諉過條款)

六.破除司法不得錄影錄音監聽 (司法官自保條款)

七.廢除司法官終身俸制度 (司法官自肥條款)

八.建立全民監督機制 (督促司法官評審制度)

九.設立全民公審法庭 (檢視齷齪的司法冤屈)

十.協助司法受害者訴訟爭權益。

十一.懲處不肖司法貪官下台。

十二.倡導心靈改革共享和諧美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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