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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手機遺失必看!!!!
作者: Rail 日期: 2010.08.18  天氣:  心情:
===== 以下為轉貼內容 ======


掉了手機,絕對、絕對不要先向電信公司停話

絕對、絕對不要先向電信公司停話

做錯流程差很多

第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條 )

太少人知道這類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

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停話(業者在 12小時後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業者也沒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並說若我們不繳,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停話...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那時哪知道啊),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


只要找不到兇手......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

自動扣你的薪水,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還很好心的說~~~

頂多,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所撥出的費用,由業者自行吸收(約六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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