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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四聖諦
作者: 靜靜 日期: 2015.06.28  天氣:  心情:
釋迦牟尼佛

佛教的教主為「釋迦牟尼佛」。「釋迦」意譯為能仁,代表釋尊度化眾生之悲、智、願、行。「牟尼」意譯為寂默,表釋尊之心寂然不動、常寂常照,已達究竟圓滿的境界。不僅自心寂然不動,且具足大悲願行,自覺覺他,能仁寂默,故稱之為釋迦牟尼佛。


為佛弟子,應當了解釋迦牟尼佛是如何誕生、出家、修行,乃至最後於菩提樹下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的經歷與事實。了解之後,才能明白今後修行努力的方向。


釋迦牟尼佛一生之化儀,可以「八相成道」簡略說明。八相為:一、降兜率。二、入胎。三、出胎。四、出家。五、降魔。六、成道。七、說法。八、涅槃。

每一尊佛皆示現「八相成道」之修證歷程。而大乘之說法,有住胎,無降魔;小乘之說法,則有降魔,無住胎。此乃大、小乘「八相成道」之別。


釋迦牟尼佛曾於法華會上開示大眾:「我成佛以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從是以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眾生。」故知,釋尊早已成佛,然為度化眾生,故於此娑婆世界示現八相成道。


釋迦牟尼佛為覺悟真理之聖者,其證悟乃自身之精進修行所成就,非外物所賜予。從釋尊示現於人道修行而至成佛,故當確信:「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為佛弟子,若能具足正見、正行,於日常生活中「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定能成就如釋尊之果德,福慧圓滿,普化群生。

四聖諦

梵文:चत्वारि आर्यसत्यानि catvāri āryasatyāni;巴利文:cattāri ariyasaccāni,又稱四真諦、四諦。

即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和苦滅道跡聖諦,簡稱為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是佛陀之基本教法,歷史上部派佛教和現代上座部佛教的基本教義。

梵語satya義為真實的道理即真理;古漢語諦字原義是審知事物的內在含義或者意義。佛教不管支派如何分化,必根本依據四諦,否則將難免流變。

四聖諦包括苦的普遍存在、苦的原因、苦的消滅與滅苦的方法。

四聖諦概括了兩重因果關係:

集是因,苦是果,是迷界的因果。

道是因,滅是果,是悟界的因果。

這是從表面現象到深層原因的逆推過程。反過來說,就是修道除惡、滅貪嗔癡,就可以避免痛苦,脫離輪回。

釋迦牟尼佛於菩提伽耶菩提樹下成道後,至鹿野苑初轉法輪,即為憍陳如等五位賢者宣講了四聖諦,五人各有所證悟,而求出家成為五比丘僧。

※《大毘婆沙論》:「云何法輪。答八支聖道。若兼相應隨轉則五蘊性。此是法輪自性。是我是物是相是性是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法輪。答此輪是法所成法為自性故名法輪。如世間輪金等所成金等為性名金等輪。此亦如是。……齊何當言轉法輪。答若時具壽阿若多憍陣那見法。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雖顯法輪自性而未顯作用。今欲顯之故作斯論。……何故於婆羅痆斯國乃言初轉法輪耶。答轉法輪有二種。一自相續中轉。二令他相續中轉。菩提樹下是自轉法輪。婆羅痆斯是令他轉法輪。佛以饒益他為正事故。依令他轉說初轉法輪。……問憍陣那住苦法智忍即應說佛初轉法輪。何故乃至道類智時方名為轉。答苦法智忍時雖得名轉。而未究竟道類智時於轉究竟。」※

《雜阿含經•三七九•轉法輪經》:

一時,佛住波羅奈鹿野苑中仙人住處。爾時,世尊告五比丘:

「此苦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聖諦智當復知,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苦集聖諦已知當斷,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集滅,此苦滅聖諦已知當作證,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以此苦滅道跡聖諦已知當修,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維,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比丘!此苦聖諦已知、知已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此苦集聖諦已知、已斷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滅聖諦已知、已作證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出,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諸比丘!我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覺者,我終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為解脫、為出、為離,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已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生眼、智、明、覺,故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得出、得脫,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爾時,世尊說是法時,尊者憍陳如及八萬諸天遠塵垢,得法眼淨。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

1.云何苦聖諦:

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一切五取蘊苦。……如是諸苦。名苦諦者。謂此名無常真實。是無常此名為苦。真實是苦。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苦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無常。此是苦。此是無常性。此是苦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苦諦。

2.云何苦集聖諦:

謂所有諸愛。後有愛憙俱行愛。彼彼憙愛。如是略說苦集聖諦。若廣說者。則二愛三愛。復有三愛四愛五愛六愛。及一切不善法。一切有漏善法。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皆名苦集聖諦。……謂此諸法。皆是過去未來現在。苦因根本道路緣起。廣說乃至。此身壞後。由此為因。苦果生起。如說愛等。皆是苦因。能為根本。引眾苦故。如是愛等。名集諦者。謂此名愛等真實。是愛等此名為集。真實是集。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集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愛等。此是集。此是愛等性。此是集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集諦。

3.云何苦滅聖諦:

謂即諸愛。後有愛憙俱行愛。彼彼憙愛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如是略說苦滅聖諦。若廣說者。則二愛三愛。復有三愛四愛五愛六愛。及一切不善法。一切有漏善法。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皆名苦滅聖諦。……謂此諸法。若未斷未遍知。未滅未吐。後有苦果。相續生起。若已斷已遍知。已滅已吐。後有苦果。不復生起。故此永斷等。名苦滅聖諦。即此苦滅聖諦。亦名室宅。亦名洲渚。亦名救護。亦名歸依。亦名應趣。亦名無憂。亦名無病。亦名不死。亦名無熾然。亦名無熱惱。亦名安隱。亦名清涼。亦名寂靜。亦名善事。亦名吉祥。亦名安樂。亦名不動。亦名涅槃。如說涅槃是真苦滅。是諸沙門究竟果故。如是斷等。名滅諦者。謂此名涅槃真實。是涅槃此名為滅。真實是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滅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涅槃。此是滅。此是涅槃性。此是滅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滅諦。

4.云何趣苦滅道聖諦:

謂若道若聖行。於過去未來現在。苦能永斷。能棄捨。能變吐。能盡。能離染。能滅。能寂靜。能隱沒。此復是何謂八支聖道。則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如是所說八支聖道。及餘無漏行。名趣苦滅道。如說聖行是真實。道究竟離苦趣涅槃。故如是聖行。名道諦者。謂此名聖行真實。是聖行此名為道。真實是道。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道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聖行。此是道。此是聖行性。此是道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道諦。」)聖諦(《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名聖諦者。聖謂諸佛。及佛弟子。此是彼諦。謂彼於此。知見解了。正覺為諦。

5.四聖諦者:

一苦聖諦。二苦集聖諦。三苦滅聖諦。四趣苦滅道聖諦。

云何苦聖諦。答五取蘊。謂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是名苦聖諦。

云何苦集聖諦。答諸有漏因。是名苦集聖諦。

云何苦滅聖諦。答擇滅無為。是名苦滅聖諦。

云何趣苦滅道聖諦。答諸學法無學法是名趣苦滅道聖諦。



苦諦(Dukkha)(參見:苦「佛教」及五蘊)

經驗向佛陀証明,一切生存是苦。生活中當然有苦有樂,但使人難以忍受的是諸行無常。生、老、病是眾生所必經的,「我」由五種物質與精神(五蘊)合組而成,只是短暫而偶然的產物,沒有持久、常住、永恆的東西。佛總結出人生的八大痛苦: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蘊熾盛。世間有情悉皆是苦,有漏皆苦,即所謂「苦諦」。說明世間有情悉皆是苦,即所謂有漏皆苦。

※《增壹阿含經•四諦品》:「彼云何名為苦諦。所謂苦諦者。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恩愛別離苦.所欲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陰苦。是謂名為苦諦。※

根據南傳佛教中的《長部》描述,佛陀把「苦」分為十一種:生、老、死、愁、悲、苦、憂、惱、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最後概括的說「五取蘊即苦」。

※(卷25):「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悲、苦、憂、惱是苦,怨憎會是苦,愛別離是苦,所求不得也是苦。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

1.生:

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誕生、出生、入胎、再生,還有五蘊中的顯現,還有眼、耳、鼻、舌、身、意等所感受、獲得的內容等,都為「生」。生是許多苦的基礎。

※(卷25):「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誕生、出生、入胎、再生、諸蘊的顯現、諸處的獲得。諸比庫,這稱為生。」※

2.老:

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年老、衰老、牙齒損壞、頭髮變白、皮膚變質、六根的成熟等各種現象。由於有情的衰老,死亡已進一步的迫近,由衰老所帶來的種種苦痛也將生起。

※(卷22):「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年老、衰老、牙齒損壞、頭發斑白、皮膚變皺、壽命減損、諸根成熟。諸比庫,這稱為老。」※

3.死:

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死亡、滅亡、五蘊的分離等。

※(卷22):「諸比庫,什麼是死呢?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死亡、滅歿、破壞、消失、逝世、命終、諸蘊的分離、身體的舍棄、命根的斷絕。諸比庫,這稱為死。」※

4.愁:

是指由於任何不幸和苦法而引起的憂愁、哀愁、悲傷等。因為其身心苦受由自行而生,又被稱為苦苦。

※(卷22):「諸比庫,什麼是愁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有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愁慮、憂愁、哀愁、內〔心〕憂愁、內〔心〕悲哀。諸比庫,這稱為愁。」※

※《清淨道論》第十六品:「身心的苦受,因為自性及名稱都是苦的,故說『苦苦』。」※

5.悲:

是指因為任何不幸和苦法而引起的哭泣、悲歡、悲哀、悲痛等。

※(卷22):「諸比庫,什麼是悲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有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哭泣、悲歎、悲泣、悲哀、哀號、悲痛。諸比庫,這稱為悲。」※

6.苦:

是指身體的疼痛和疾病不適等。

※(卷22):「諸比庫,什麼是苦呢?諸比庫,身體的苦,身體的不適,由身觸而生的痛苦、不適感受。諸比庫,這稱為苦。」※

7.憂:

是指心身的不愉快。

※(卷22):「諸比庫,什麼是憂呢?諸比庫,心的苦,心的不愉快,由意觸而生的痛。」※

8.惱:

是指不幸或苦法所引起的生氣、憔悴、絕望等。

※(卷22):「諸比庫,什麼是惱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足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鬱惱、憂惱、憔悴、絕望。諸比庫,這稱為惱。」※

9.怨憎會:

是指對不喜歡的、不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與那些意圖不好、無意、不安分的人異同交往聚會而產生的怨憎。

※(卷22):「諸比庫,什麼是怨憎會苦呢?於此,凡是那些不可喜的、不可愛的、不可意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那些意圖不利者、意圖無益者、意圖不安樂者、意圖不安穩者,若與他們一起交往、會合、共聚、結合。諸比庫,這稱為怨憎會苦。」※

10.愛別離:

是指對喜歡的、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對希望有利、有益的、快樂的、安分的人,家人、朋友或親戚,卻不能和他們在一起、交往、聚會而產生的痛苦,總說為生離死別之苦。

※(卷22):「諸比庫,什麼是愛別離苦呢?於此,凡是那些可喜的、可愛的、可意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那些希望有利者、希望有益者、希望安樂者、希望安穩者,母親、父親、兄弟、姐妹、朋友、同事或血親,若不能與他們一起交往、會合、共聚、結合。諸比庫,這稱為愛別離苦。」※

11.求不得:

是指六道中的眾生,對於以上的各種苦而生的訴求,希望它們不要來到、卻無法實現,從此而生的痛苦。

※(卷22):「那些有生法、老法、病法、死法、愁、悲、苦、憂、惱諸法的有情,生起如此的欲求:『啊!願我們將沒有這種種的苦法,希望它們不要到來!』然而卻不能達成這樣的欲求,這是所求不得苦。」※

佛陀把以上這些苦歸納為「五取蘊即苦」,即指這些苦是因為五取蘊而生的。這五法稱為「取蘊」,組成了執取的目標。這五取蘊的共相就是「無常、苦、空、無我」。

※(卷22):「諸比庫,何謂『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呢?這就是: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諸比庫,這些稱為『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

※《巴利三藏•相應部》(22卷):「無論是哪一類與漏有關及會被執取的色,是過去、未來、現在等,這一切都稱為色取蘊。」※

※《巴利三藏•相應部》(36卷,5章):「諸比庫!比庫之樂受者,當應見為苦。苦受者,當見為箭。非苦非樂受者,當常見為無常。」。(22卷,15章):「無我者非我所,非我,非我之我。」※

集諦

集者集起之義,集起苦因,又稱苦集諦。集是有關苦的原因。人的苦難來自永恆的生存欲,因為生死流轉永無寧日,終日擔憂。之所以有這種種痛苦,是因為有產生痛苦的根源,主要是貪、嗔、癡三毒,這就是「集諦」。造成苦的原因,粗分「貪」、「嗔」、「痴」三毒,從廣則有「十使」。推至最後,眾生的本心為「無明」所障敝。

※《增支部•一集•第六彈指品》:「諸比丘!心者,是極光淨者,卻為客隨煩惱所雜染,而無聞之異生,不能如實解,故我言無聞之異生不修心。諸比丘!心者,是極光淨者,能從客隨煩惱得解脫,而有聞之聖弟子能如實解,故我言有聞之聖弟子修心。」※

※《舍利弗阿毘曇論•緒分•假心品》:「心性清淨。為客塵染。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如實知見。亦有修心。心性清淨。離客塵垢。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能如實知見。亦有修心。」※

※《雜阿含經•二六七經》:「諸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所以者何。長夜心為貪欲使染。瞋恚.愚癡使染故。比丘。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

※《長阿含經•堅固經》:「比丘。猶如商人臂鷹入海。於海中放彼鷹飛空東西南北。若得陸地則便停止。若無陸地更還歸船。比丘。汝亦如是。乃至梵天問如是義。竟不成就還來歸我。今當使汝成就此義。即說偈言。『何由無四大。地水火風滅。何由無麤細。及長短好醜。何由無名色。永滅無有餘。應答識無形。無量自有光。此滅四大滅。麤細好醜滅。於此名色滅。識滅餘亦滅。』」※

滅諦

要想去除痛苦,就要消滅產生痛苦的原因「貪、嗔、癡」,這就是「滅諦」。

※《巴利三藏•長部》(22卷):「凡世間有喜色、悅色者,其愛即於此處捨斷而捨斷,於此處滅除而滅除。…即是那種愛的無餘離貪、滅、捨棄、捨離、解脫、無執著。」※

佛陀還列舉了這些痛苦,其中包括內六處、外六處、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六尋、六伺,並提出了相應的止息。這些痛苦的止息也稱為涅槃,即明集諦理,斷盡煩惱業,則得解脫。

※《巴利三藏•相應部》(12卷):「由無明之無餘、離貪滅,有行滅。由行滅,有識滅。由識滅,有名色滅。由名色滅,有六處滅。由六處滅,有觸滅。由觸滅,有受滅。由受滅,有愛滅。由愛滅,有取滅。由取滅,有有滅。由有滅,有生滅。由生滅,有老死、愁、悲、苦、憂、惱等滅。如是全苦蘊之滅。」※

※《巴利三藏•中部》(26卷)「予所得此法,甚深難見、難解、寂靜、殊妙、慮絕、微妙,而唯智者所能知。然此眾生實是好執、執於愛著、歡喜執。而以好執、執於愛著,歡喜執者,此事,是依於緣,難見緣生(之法)。此事即靜止一切行,捨離一切依,以滅渴愛,以去貪欲,滅而難見涅槃者。予若說法,其他者不能解此者,予唯有彼疲勞,予唯有彼困惑而已。」※

道諦(參見:八正道及三十七菩提分法)

又稱為苦滅道聖諦,是說如何破解苦集,使苦不再積聚,乃至於滅壞的修行方法。必須要去修八正道,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就是「道諦」。隨順趣向涅槃之道,細化為三十七菩提分法。

※《巴利三藏•長部》(22卷):「諸比庫,何謂導至苦滅之道聖諦?此即八支聖道,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巴利三藏•相應部》(56卷2章):「諸比庫!出家者不可親近於二邊。以何為二邊耶?

(一)於諸欲以愛欲貪著為事者,乃下劣、卑賤、凡夫之所行、非聖賢,乃無義相應。

(二)以自之煩苦為事者,為苦,非聖賢,乃無義相應。

諸比庫!如來捨此二邊,以中道現等覺。此為資於眼生、智生、寂靜、證智、等覺、涅槃。」※

四聖諦三轉十二行

佛陀在鹿野苑向五比丘開示三轉十二行,貴霜帝國西元2世紀犍陀羅浮雕。

四聖諦分為三轉十二行:

1.初轉四行:知苦

觀察到苦的集起之因;知道苦的集起之因,而知苦的因若滅去則苦能滅去;知道苦的集起之因,從而發展出滅苦的方法。

2.二轉四行:對苦更深入了解

對苦因更深入了解;已經有些許的苦,因為執行滅苦的方法後而滅去;對於滅苦方法積極的執行。

3.三轉四行:知道苦已不再來

苦因已消除完畢;所有苦皆滅盡;滅苦方法已經徹底執行完成。

※《瑜伽師地論》:「復次由五種相。轉法輪者當知。名為善轉法輪。一者世尊為菩薩時為得所得所緣境界。二者為得所得方便。三者證得自所應得。四者得已樹他相續。令於自證深生信解。五者令他於他所證深生信解。當知此中。所緣境者。謂四聖諦。此四聖諦安立體相。如前應知。若略若廣如聲聞地。得方便者。謂即於此四聖諦中。三周正轉十二相智。最初轉者。謂昔菩薩入現觀時。如實了知是苦聖諦。廣說乃至。是道聖諦。於中所有現量聖智。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爾時說名生聖慧眼。即此由依去來今世有差別故。如其次第。名智明覺。第二轉者。謂是有學以其妙慧。如實通達我當於後猶有所作。應當遍知未知苦諦。應當永斷未斷集諦。應當作證未證滅諦。應當修習未修道諦。如是亦有四種行相。如前應知。第三轉者。謂是無學已得盡智無生智故。言所應作我皆已作。如是亦有四種行相。如前應知。此差別者。謂前二轉四種行相。是其有學真聖慧眼。最後一轉。是其無學真聖慧眼。得所得者。謂得無上正等菩提。樹他相續令於自證生信解者。謂如長老阿若憍陳。從世尊所聞正法已。最初悟解四聖諦法。」※

此處的知苦和知苦因,是和十二因緣密不可分,而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即為十二因緣從了解到滅盡的過程。四聖諦與十二因緣並非分開的兩種理論,是次第和內容的不同面向敘述。

四諦十六行相

北傳《集異門論》:

苦諦四相:非常、苦、空、非我;

集諦四相:因、集、緣、生;

滅諦四相:滅、靜、妙、離;

道諦四相:道、如、行、出。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

「復有四智。謂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苦智云何。答於五取蘊。思惟非常、苦、空、非我所起無漏智。是名苦智。集智云何。答於有漏因思惟因、集、生、緣所起無漏智。是名集智。滅智云何。答於諸擇滅思惟滅、靜、妙、離所起無漏智。是名滅智。道智云何。答於無漏道思惟道、如、行、出所起無漏智。是名道智。」※

※《大毘婆沙論》:

「問何故名行相。行相是何義。答於諸境相簡擇而轉是行相義。問何故名苦廣說乃至何故名出。答:

(1)傷痛逼迫如荷重擔。違逆聖心故名為苦。

(2)由二緣故說名非常。一由所作。二由屬緣。由所作者。諸有為法一剎那頃能有所作。第二剎那不復能作。由屬緣者。諸有為法繫屬眾緣方有所作。

(3)違我所見故名為空。

(4)違於我見故名非我。

(5)如種子法故名為因。

(6)能等出現故名為集。

(7)令有續起故名為生。

(8)能有成辦故名為緣。譬如埿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瓶等。

(9)取蘊永盡故名為滅。

(10)有為相息故名為靜。

(11)是善是常故名為妙。

(12)最極安隱故名為離。是離自體非有離故。

(13)違害邪道故名為道。

(14)違害非理故名為如。

(15)趣涅槃宮故名為行。

(16)能永超度故名為出。是能出性非沒性故。

復次:

(1)麁重所逼故名為苦。

(2)性不究竟故名非常。

(3)內離士夫作者受者遣作受者故名為空。

(4)性不自在故名非我。

(5)引發諸有故名為因。

(6)令有等現故名為集。

(7)能有滋產故名為生。

(8)有所造作故名為緣。

(9)性不相續盡諸相續故名為滅。

(10)三火永寂故名為靜。

(11)脫諸災橫故名為妙。

(12)出眾過患故名為離。

(13)是出要路故名為道。

(14)能契正理故名為如。

(15)能正趣向故名為行。

(16)永超生死故名為出。」※

南傳《小部•無礙解道》:

苦諦四相:有害、有為、煩熱、變壞;

集諦四相:存續、因緣、合、障礙;

滅諦四相:出離、遠離、無為、不死;

道諦四相:出、因、見、增上。

※元亨寺譯《小部•無礙解道》:「於苦有害之義、有為之義、煩熱之義、變壞之義、遍智之義,於集有存續之義、因緣之義、結之義、障礙之義、斷之義,於滅有出離之義、離之義、無為之義、不死之義、現證之義,於道有出之義、因之義、見之義、增上之義、修習之義。此依所知之義是智,依了知之義是慧。」※

※葉均譯《清淨道論》:「如何依如實之義而四諦一時通達呢?依十六行相的如實之義而四諦是一時通達的。即:

(1)逼迫義。

(2)有為義。

(3)熱惱義。

(4)變易義。這是苦的如實之義。

(5)增益義。

(6)因緣義。

(7)結縛義。

(8)障礙義。這是集的如實之義;

(9)出離義。

(10)遠離義。

(11)無為義。

(12)不死義。這是滅的如實之義。

(13)出義。

(14)因義。

(15)見義。

(16)增上義,這是道的如實之義。

依此等十六行相的如實之義,則四諦為一攝。此一攝為一性;那一性由一智而通達,所以說四諦是一時通達的。」※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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