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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感情的最高境界―放棄
作者: 隨風 日期: 2007.01.14  天氣:  心情:

   許多的事情,總是在經歷過以後才會懂得。一如感情,痛過了,才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傻過了,才會懂得適時的堅持與放棄,在得到與失去中,我們慢慢地認識自己。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麼些無謂的執著,沒有什麼就真的不能割捨。學會放棄,生活會更容易。


  學會放棄,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留下簡單的背影;學會放棄,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憶;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遍體鱗傷的愛並不一定就刻骨銘心。這一程情深緣淺,走到今天,已經不容易,輕輕地抽出手,說聲再見,真的很感謝,這一路上有妳。曾說過愛妳的,今天,仍是愛妳。只是,愛妳,卻不能與妳在一起。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擁有的遺憾,讓我們更感戀眷;是夜半無眠的思念,讓我們更覺留戀。感情是一份沒有答案的問卷,苦苦的追尋並不能讓生活更圓滿。也許一點遺憾,一絲傷感,會讓這份答卷更雋永,也更久遠。


  收拾起心情,繼續走吧,錯過花,你將收穫雨;錯過她,我才遇到了妳。繼續走吧,妳終將收穫自己的美麗。


  一個永遠不想失去妳的人,未必是愛妳的人,未必對妳忠心耿耿,有時只是這種腦袋不清的強烈佔有欲者,他們才會做出各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還如此的理所當然。


  在心中如果有“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偏執狂與佔有欲,越想要獲得愛的永久保證書,只會越走越偏離。


  誰說喜歡一樣東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時候,有些人,為了得到他喜歡的東西,殫精竭慮,費盡心機,更甚者可能會不擇手段,以至走向極端。也許他 得到了他喜歡的東西,但是在他追逐的過程中,失去的東西也無法計算,他付出的代價是其得到的東西所無法彌補的。也許那代價是沉重的,直到最後才會被他發現 罷了。其實喜歡一樣東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有時候為了強求一樣東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憊不堪,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東西是“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 能會發現其實它並不如想像中的那麼好。如果你再發現你失去的和放棄的東西更珍貴的時候,我想你一定會懊惱不已。所以也常有這樣的一句話“得不到的東西永遠 是最好的。”所以當你喜歡一樣東西時,得到它並不是你最明智的選擇。


  誰說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有時候,有些人,為了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他們不惜使用“一哭二鬧三上吊”這種最原始的辦法,想以此挽留愛人。也許這留住了所愛人,但是這卻留不住他的心。更有甚者,為了這而賠上了自己那年輕而又燦爛的生命,可能這會喚起愛人的回應吧,但是這也帶給了 他更多的內疚與自責,還有不安,從此快樂就會和他揮手告別。
其實喜歡一個人,並不一定要和她在一起,雖然有人常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快樂。喜歡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讓他快樂,因為他的喜怒哀樂都會牽動你的心緒。所以也有這樣一句話:“你快樂,所以我快樂。”因此,當你喜歡一個人時,暗戀也不失為上策。


  有一首歌這樣唱:“原來暗戀也很快樂,至少不會毫無選擇;”
“為何從不覺得感情的事多難負荷,不想佔有就不會太坎坷”
“不管你的心是誰的, 我也不會受到挫折,只想做個安靜的過客。” 所以,無論是喜歡一樣的東西也好,喜歡一個人也罷,與其讓自己負累,還不如放輕鬆地面對,即使有一天放棄或者離開,你也學會了平靜。


  喜歡一樣東西,就要學會欣賞它,珍惜它,使它更彌足珍貴。
  喜歡一個人,就要讓他快樂,讓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誠摯。如果你做不到,那你還是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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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2-28 22:24
她, 99歲,非洲,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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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2-08 22:57
她, 43歲,新竹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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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2-08 20:26
她, 43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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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2-03 21:05
她, 47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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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1-28 22:20
她, 57歲,桃園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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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1-26 23:16
她, 37歲,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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