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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多請總是~~~苦
作者: 海遙 日期: 2008.10.20  天氣:  心情:
我將於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志摩對愛情夢想的神聖境界,幾經挫折,
這麼多情絲,如何割捨得掉?徐志摩生命中的三個女人
……張幼儀、林徽音、陸小曼,三人個性迴異,
而徽徽才是他的最愛,才是他追尋的想像中的靈魂伴侶。

…………………………………………………………………………………

有錢人家的獨生子,造就志摩「任性」的性格,即使犯錯了還理直氣壯,
這種如孩提般的任性,朋友不會感覺,因為人總是對外人禮讓;
但是對家人卻造成殺傷力,只有家人才不得不忍受他的無理要求。

他在「自剖」一文中承認:「哪一個天才不是活受罪,在人前,
一個人的靈性永遠是捲縮在殼內的蝸牛,我覺得只有青年們的心窩裡,才有容我的空隙」。
他苦於世俗的禮教束縛,舒服、健康、幸福才是他人生的目標。
站在女性的立場,我覺得他真是很爛的丈夫、最差勁的父親、不孝的兒子,自私得令人髮指。

他第一次看到幼儀的相親照片時,把嘴角往下一撇,
用嫌棄的口吻說:「鄉下土包子」,七年的婚姻生活對妻子冷漠而不屑,
根據幼儀的形容:「他一向是正眼也不瞧我一下,好像我不存在似的,
將眼光掠過我的頭頂,他根本不和我說話。」,兩人在一起的時候,
情況總是:「妳懂什麼?」,他非常鄙視自已的老婆。
在英國時,逼迫幼儀去打掉第二胎,幼儀提出意見:「我聽說有人因為打胎死掉」,
志摩冷冰冰的說「有人因為火車肇事死掉呢,難道妳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
詩人對妻子的無情,絕不像他筆下的詩般,溫柔多情而絕美。
他不告而別,把懷有身孕、不識英文字的二十二歲妻子,獨自拋棄在劍橋鄉下的小屋內,
並請朋友轉告妻子:「徐志摩不要妳了,他問妳願不願做徐家的媳婦,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
幼儀是做到了,但我們的詩人呢?因為他的任性、自私和冷血,
而說了一堆不是人該說的話、做了有良心的人都不會做的事。

八十年前,男人納妾是天經地義的事,志摩為了追求林徽音,
不惜拋妻棄子,背負歷史的罵名,成為「中國第一個離婚的男人」,
因為他知道,以林徽音的家世背景和新派的頭腦,無論多麼嚮往愛情,
絕不可能委屈自己做別人的小老婆,當時詩人處心積慮非離婚不可,
只有離婚才有機會「許自己一個未來」。
他和幼儀在柏林簽字離婚,簽字的當天,他的四個朋友……
其中兩個是後來的名人吳經熊博士和金岳霖教授,他們繞著他轉來轉去,
一副要保護他的樣子,他們都很擔心幼儀不肯簽字,
可見當時的留學生都否定父母指定的婚姻,贊成自由戀愛,一面倒向徐志摩,
沒人同情幼儀也是傳統婚姻的受害者。
結果他的苦戀並未如願,林徽音選擇了別人,他的初戀遭遇重大挫折,
他在一首詩中寫著:「妳害了我,愛,這日子叫我如何過?
從此再不問戀愛是什麼一回事,反正它來的時候我還不曾出世!」

當憂傷正像鋸子鋸著他的靈魂時,活潑的陸小曼吸引他的目光,
他又發揮他的任性,不顧人言可畏,追求有夫之婦。
陸小曼可以說是他第一次有結果的戀情,可惜婚後兩人並不幸福,
他們結婚後不到三個月,志摩在日記中寫著
「女人心眼多,心眼小,男人聽不慣她們的說話,對不對,像是分一個糖塔餅,
永遠分不淨勻,最容易化、最難化的是一樣東西……女人的心」。

作家趙聰在「新文學作家列傳」裡,對徐志摩的愛情觀下了一個很中肯的結語
:「他對人生如此,對異性也是如此,追到手之後,理想就幻滅了」,
所以志摩在日記中發出了「愛的出發點不一定是身體,但愛到了身體,就到了頂點」的悲鳴,
對人生的無奈和痛苦,如同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的悲哀。

「情聖」徐志摩「把整個人全壓在一跟戀愛神經上」,三個女人兩段戀情,
一次沒有感情的婚姻,一次真正的戀愛與失敗的婚姻,他仍然沒有找到終生的靈魂伴侶,
如果他娶的是林徽音,婚姻會是一百分的結局嗎?答案是否定的,
他會發現徽徽也不是他的靈魂伴侶,「真愛」對他來說,只是一根永遠吃不到的胡蘿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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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22 23:09
他, 41歲,台中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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