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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一個人不要愛到十分◆﹏
作者: 阿佳(阿嘎) 日期: 2010.04.08  天氣:  心情:
千萬不要太愛一個人,會被他牽著鼻子走,動輒方寸大亂,
如被魔杖點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已。
從此,你沒有自己的思想,沒有自己的喜怒哀樂,
你以他為中心,跟他在一起時,他就是整個世界;
不跟他在一起時,世界就是他。


太愛一個人,會無原則地容忍他,
慢慢地他習慣於這種縱容,無視你為他的付出,
甚至會覺得你很煩、太沒個性,
甚至開始輕視、怠慢、不尊重你……


太愛一個人,你無異於一支蠟燭,
奮不顧身地燃燒,只為求得一時的光與熱。
待蠟燭燃盡,你什麼都沒有了。
而對方只是一根手電筒,
他可以不斷放入新電池,永遠保持活力。


太愛一個人,他會習慣你對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應該付出,
忘了你一樣需要得到同等的回報———
他完全被你寵壞了。
不要以為你愛對方十分他也會愛你十分,
愛是不講理由的,
所以很多時候,
愛也是不平等的。



不,不要愛一個人愛得渾然忘卻自我。
那樣全身心的愛只應該出現在小說裡,
這個社會越來越不歡迎不顧一切的愛。
給他呼吸的空間,也給自己留個餘地———
飛蛾撲火般的愛情,正在進行時固然讓人覺得壯美,
但若它成為過去時,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
投入那麼多,你能否面對那慘重的損失?


所以,
愛一個人不要愛到十分,
八分就已經足夠了。
剩下的兩分,
用來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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