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到派出所當志工時,可能因天氣濕冷,以致於前來領取法院文件者少之又少,讓我忽然賺來偷得浮生半日閒,始得我有多餘的時間看報紙.
當我攤開報紙閱覽時,恰巧看到一篇關於家暴的新聞事件,文章中提到"家暴"是會傳染與遺傳的?
這不禁讓我回憶起,我內心裡最深沉的傷痛,一段永遠是無法遺忘的往事.
小時候(因我是養女),每當雙親吵架後,我就必須承受母親的施暴,當時,一直以為是自己不乖,所以才會被打,直到我出社會後,才知,那一切都非我錯,(長大後才由親人告知我是養女),所以當時我就決定,絕不再接受這樣的生活重演.
誰知,不知是幸(還是不幸)還是我如佛家所云"前世債今生還",我竟然在婚後又再次承受(家暴)的傷害,一場家暴的婚姻,我竟然忍受了十幾年,才決定勇敢走出(家暴的婚姻).
每當我想起,我也曾經把自己所受的苦痛,加諸在我的兒子身上時,內心裡的自責非三言兩語就能釋懷.
當年若非我去上社會大學,可能永遠不知自己已經生病了,因為,我在無形之中,把自己的怒氣發洩在孩子身上.就好像把小時後以及前夫加諸在自己身上的苦痛,再一次讓孩子承受當年自己所受的傷痛.
還記得,那年離婚時,我與兩個孩子都曾做過(心理諮商)因為,我已經內心受傷太重,只要遇上不如意時,就會(自殘)
更無法忘懷的是,兒子的心理諮商師曾告訴我,孩子曾提及他非我所生,當時,我真是悔恨交加,為何忘了曾經的誓言(不把自己的苦加諸在孩子身上)
家暴都是因為當事者對於施暴與受暴者的認知問題,還好,現在的社會對於因為家暴而離婚的婦女有法律上的保障,才能讓很多受暴婦女走出人生的低潮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