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是一個故事.
每個人,其實也都是一個明星,只要你找到自己的舞台,你就可以在上面,盡情揮灑,發光發熱.
說說我的故事,以前,我在美國,是在賣一些"小車子"的就是一些一個人座,的四輪驅動車,可以上山下海的,很多老外到了假日,都把車帶到沙灘或山上去奔馳的,還有一些小賽車,電動摩托車之類的,種類不盡其數,大大小小,不同CC數.
而我的工作範圍呢,就是我自己有一個TEAM,我們在整個美國五十州到處巡迴展覽,現場接ORDER,回來才安排出貨,我的工作比較繁複些,我要找SHOW點,BOOK,運貨到秀場,回來還要處理出貨是宜,這還好,有時我連家都回不了,這場秀接下場秀趕不及,我都是直接從公司再進一貨櫃到秀場,換一批人馬,我直奔另一個地方跟他們會合,很累,真的很累,我都是一上飛機就貼個請勿打擾,吃也不吃,抓緊時間就睡,這樣的工作,很多女生做不了,因為常常不能回家,體力耗費又大.
因為老闆是大陸人,英文又是有限公司,公司很多事都要靠我處理,,我講八種語言,場場秀我都要到,因為你永遠也不知道會有一些哪一國的客戶出現,所以大致來講我的同事都說我才是REAL BOSS.
很累,但是很有成就感,薪水也當然是很可愛的數字,不管我前一秒再累,一進秀場,我就精神滿滿,我同事說這叫甚麼"開麥拉症候群",一下秀,我又倒了,那時,我就很清楚的知道,這是屬於我的舞台.
回台之後,待了兩家上市公司,除了可怕的辦公室政治,勾心鬥角之外,我整天就是在電腦前,回不完的詢問信,寫不完的開發信,沒有一家做 超過兩個月.
不知道要到甚麼時候,我才能再找到屬於我的舞台?我還要沉寂多久,才到我破繭而出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