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朋友聊天時談到我認識很久的同事.3年前我就和這位同事認識了~對方是個即將入伍的小伙子~~而我卻是失婚婦女....在1年前那小子是曾對我提出幫他"破處男"一詞.但我並沒有這樣做~~不論熟不熟我也不會去做那種事~~跟我發生過所謂的男女關係的人都是我自己喜歡才可能會去和對方有進一步的發展~只是到後來另一方受不了我的跋扈才選擇離開我~又有一次那小子在去年10月約我去所謂賓館~~~在旁人看來似乎就像那麼1回事~~1男1女開房間....但我和他只是在那裡聊天或許沒人會去相信....了解我的人認識我的朋友都會明白~~我沒興趣的人就是沒興趣~~~我那同事很年輕很帥但我不喜歡他....但就是有人一直誤解我和那同事有1腿還說什麼我給他戴綠帽= =我的身份證上配偶欄處還是空白...哪來的討客兄........????? 那男生長的又醜又胖起初以為真的找到真正了解我懂的疼我的人~沒想到還是1個爛咖.....雖然我是失婚婦女我也承認離婚至今從我身邊溜走許多男生~都是成年人想當然而會發生些成年人會去做的行為~~~~但這就不能表示我是個人盡可夫的女人吧.....覺得愈解釋愈顯示自己的失敗~~~只是想要澄清我和那同事真的只是純友誼..... 我 最 恨 被 冤 枉 那種爛咖才是會交不到所謂真心的女友或老婆~~如此欺負我!!!!!<利用我對孩子的期待不可原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