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 真的是一粒米養百種人呀! 真的搞不懂他們兩個父母親是怎教育的 真的搞不懂隊上的長官是怎管理的 捉到當事者又能怎麼樣 可以用軍法來判死刑 還不是 繳錢了事 那狗狗受傷的心及受傷的身体 就活該嗎? 以前有滿清十大酷刑 那現在呢? 為什麼就不給那麼不尊重生命的人來個相同的對待呢? 難道人權、人的生命真的比那麼不尊重生命的來的重要嗎? 老天爺呀!你是有眼睛的吧! 請你在他們兩個的罪惡上批上「下輩子他們變狗被人加倍的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