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台視【熱線追蹤】報導,影片公佈在留言上 http://www.ttv.com.tw/videocity/video_play.asp?id=96512 現在只有所謂的一群「笨男人」,才會為「喜歡上夜店的女人」瘋狂瞪眼流口水(她們只認為:你是沒有看過女人嗎?都不知道在女人眼裡這只是笨蛋)為何男生去夜店要買票?女生就免費入場?夜店沒有穿著火辣的女人,男生還會去嗎?所以還不夠笨蛋嗎 現在年輕少男少女思想被社會牽扯惡化?價值觀與人生觀也偏差?【思想與價值觀正常的女性,並不會去做這些露餡的事】 是怕沒有人看妳嗎?女人真是奇怪= =老是照一些有的沒的照?不是照胸就是露腿給大家看…難怪現在社會治安越來越差?成為歹徒所定的對象(當如果是妳為人父母者,自己的女兒穿這樣有何感想?相對的,生兒育女基因也會遺傳到出生的兒女身上) 最近【李宗瑞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台灣的夜店文化再次受到關注 夜店本身無罪,但台灣的夜店…現在幾乎成為「一夜情以及獵豔場所」的同義詞 過去男性喜歡上酒店,付了錢就有小姐作陪…但對很多喜歡刺激的男性來說,花錢買得到的奉承已經不夠有挑戰性?夜店裡每天晚上,都能有不同的約會對象,男男女女就像在叢林裡大游擊…對某些人來說,這樣的遊戲才刺激?不過這也延伸許多社會問題 像是夜店最密集的「台北市信義區」,就是有名的夜店【撿屍大道】,喝得爛醉的女性,被有心之人扛回家…之後的一夜情是兩情相悅?還是半推半就?甚至是性侵?妳不穿這樣,會被成為下手的對象嗎? 夜店就是所謂人稱的「大釣場」 喝酒喝到倒地就稱【屍體】,把對方帶走放上車就是「送行者」,帶回家上床就是「驗屍官」 這些名詞在北部跑夜店都是這樣去稱呼。有的人故意把自己喝的爛醉躺在桌上醜態百出,擺明是想告訴非分之想者,快點把她帶走…這不是犯賤?不然是什麼?男愛撿,女被檢的危險性遊戲;不管是男生被撿,或是女生被撿…下一秒就可能上演著「仙人跳勒索,或被擄走做性愛對象」的暗藏不知覺的危機 社會治安只能加強宣導與奉勸,大家共勉之 PS:有觀閱我的日記者麻煩按愛心,我才知道誰有來看過,麻煩了感謝 日記觀看完畢了嗎《請麻煩繼續往下閱讀,最好是全部閱讀完畢》感謝您的用心與觀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