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週遭幾對夫妻,最近結束婚姻. 有人在一起很多年,結婚沒幾年就分離. 和平理性的沒有,倒是一堆怨言,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 沒小孩算好.小孩夾在中間或者搶著給對方的. 大人們解脫了.小孩終究是婚姻下的受害者. 有時後難免要慶幸,自己還未婚.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但;當聽見同學的小孩,今年已17歲要上高一.只能搖頭,一笑置之. 處在60和70年代間,夾著傳統和開放的觀念. 30歲前,想有個相愛的對象,急著把自己嫁掉. 組個小家庭.結了婚,就互相容忍/溝通,共同守護. 過了適婚年紀,覺得其實一個人挺好,或者, 在一起有個伴而不結婚,也不賴.即使分開了,也省的辦手續. 所以;這結論應該是......先試婚, 在一起而不結婚,除非....有意外. 我只是隨便說說而已.:D8-}/:)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