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在應徵時,早已明白告知我的客戶拜訪量和接案量,在前一家法律事務所是由三位法務專員去拜訪和處理,但處經理似乎不太明白我的工作能力很強,以致於進來公司工作一年,累積了六十位新客戶。但總是時常和主管,因為權責區分而有所爭執。問題關鍵在於我的客戶拜訪量和案件處理量一位法務專員根本吃不下,一定會產生所謂的『排擠效果』。
果不其然,我的主管時常因此而心理不平衡,而對我有所不滿和將怨氣發洩在我身上。讓我覺得是不是,因為我的『功高震主』才會帶來如此的結果。
我的新客戶和接案量多的,讓我的主管『始料未及和大喊吃不消』。也許,我該徹底的終結這種狀況一直持續不斷的重演。雖然,這是公司制度設計和公司人事及業務規定的問題。但我想我應找個時間,和我的部門主管及處經理好好的開個會,來好好徹底的解決這個問題。
不然我的心裡也一直會覺得很不舒服,我的主管心裡也一定比我更不舒服,尤其他是一個,『好勝心』如此強烈的人。他老是被我的強大業績踩在地下,他的心裡想必也會覺得很不高興和很不平衡吧!
因為我真的不想面臨這種結果,但有很多時候我只是一個受雇於人的法務專員,根本無法作最後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