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7451
 張杉楓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為什麼一定要有原因?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就差一點ㄌ~~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原來我朋友那麼多~~
作者: 張杉楓 日期: 2008.02.03  天氣:  心情:
要嘛~~週末就一直宅~~
要嘛~~就忙到朋友一直約~~
可惜我今天要上班ㄚ~~
南台同學約說要去唱歌~~還中午ㄉ我哪趕ㄉ及ㄚ?
因為感情也沒很好就沒去ㄌ~~
下班後打電話給一ㄍ很好ㄉ二專朋友~~
剛好他今天也休假~~也想找他~~
可是晚上又有約國中同學說要吃飯~~所以就沒找時間ㄌ
吃完飯~~他們說要去看"長江七號"~~可是我跟他們說
我高中同學約我明天要看,所以又不能跟他們去看午夜場ㄉ~~
於是乎,就跟另一個同學喝茶到剛剛才回來~~
明天~~要跟我姊去新光或是遠百去買我帥氣ㄉ外套~~
還要趕回來跟我高中同學去看電影~~
之後可能會去花園夜市吧~~
不過還要趕回來看"鬥牛要不要"~~
原來~~我這麼忙ㄚ~~我都不知道~~
標籤:
瀏覽次數:53    人氣指數:1053    累積鼓勵: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為什麼一定要有原因?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就差一點ㄌ~~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2-04 02:39
她, 39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04 17:57]:

那是反諷法啦~~~

 
時間:2008-02-03 16:07
她, 40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