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10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法庭上見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一切為選票?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真相石沉大海?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14.11.26 天氣:
心情:
真相未明?
--法律是道德最低的底線!
懸案???
馬面~林正偉 4年前 在永和國民黨議員的選舉場合 許許多多群眾 眾目睽睽之下 公開拿槍走上選舉舞台上殺人
他不會緊張嗎???不怕開槍會當場被逮???如果緊張 又剛好連公子和該候選人對換位子 不會開錯嗎????
馬面 當場被逮 兇槍和子彈等證物 當場蒐證齊全
~去年 並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接受法律制裁!!!
民主法治的國家 不許對被告刑求~
被告~後面有無教唆犯?除了調閱被告的通聯記錄等證據清查外
就算後面有教唆犯 被告不招共 沒有證據 也無法將之揪出 並繩之以法!!!
連公子~與馬面或其他人 應該無深仇大恨 也沒有殺父之仇和奪妻之恨 更沒有債務糾紛等等重大仇恨
讓兇手馬面 非要在眾目睽睽之下 拿槍抵住連公子的腦袋 並開槍的仇恨和必要
除非馬面腦袋有問題 否則 怎能排除打錯人的可能性???[:E][:u][X-)]
就法論法 衡情論理 就司法檢調和法院審理~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的結果!!!
--法律人出身的連公子 應該質疑司法???應該歸咎馬英九???應該對司法和馬政府心存怨懟嗎???[:E][:u][X-)]
標籤:
瀏覽次數:
134
人氣指數:
1134
累積鼓勵:
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法庭上見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一切為選票?
住戶回應
時間:2014-11-29 17:03
她, 54歲,桃園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