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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法律櫥窗:有關於交通意外事故,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0.28  天氣:  心情:
法律櫥窗:有關於交通意外事故,台北高院最新判例。**『單車夜騎沒裝燈 撞機車罰1萬 』**本文摘錄自聯合新聞網 分類:生活情報2010/10/28 01:03單車夜騎沒裝燈 撞機車罰1萬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27 02:42 am


單車夜騎正夯,但安全設備疏忽不得!吳姓女子夜間騎單車未裝車燈,又逆向穿越道路,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雙方都人車倒地;機車騎士被處拘役50天、易科罰金確定,吳女也被處罰金1萬元、緩刑2年定讞。

去年3月11日晚間十點半,30歲的吳姓女子騎單車從台北市安和路往敦化南路方向前進,單車既無車燈、也未裝置反光燈,逆向穿越安和路時,遇到一輛從安和路右轉敦化南路的機車,兩車擦撞倒地。

吳姓女子說當時要迴轉,就在斑馬線與自行車專用道間被撞,她認為騎單車沒有順、逆向問題,且自行車管理條例沒規定要裝反光燈。

高院判決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明訂,單車屬於慢車,夜間行駛應開啟燈光,以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依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雖然機車騎士超速、違規右轉是肇事主因,但單車未裝置燈光設備,造成機車騎士無法及時發現,同樣是肇事原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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