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犯錯的人,自己都不反省自己犯錯的.
昨天的調解委員會,真的超瞎扯的.
讓我出車禍的人,明明就是闖紅燈,警察指揮交通時都罵他,[我在指揮時你沒在看的哦.]及鑑定報告都出來了,
昨天去調解時,他居然可以睜眼說瞎話,讓他的父母及保險理賠人員都相信他,
以為他是綠燈時開出來的,然後他開太慢,在路中央變成紅燈,我是變綠燈時我騎太快,所以我才撞到他的.
這種歪理他居然說的出口,還說只有一個證人指證他,錄影沒錄到,所以他還是覺得他沒錯.
那個人證就是當時指揮交通的警察耶,他真的是白目到了極點,
昨天陪我去的朋友都聽不下去了,他們說這種人,告他傷害只是剛剛好而己.就等12/5開庭了.
對於當場指揮交通的林警察,他說[只有一個人的證詞說他闖紅燈]
我問他:9/24高警察通知他做筆錄,他沒誠意,拖到11/2才去,他說[關於這一點,因為警察不符合程序,
是打電話通知我的,所以我要做查證]====>哈哈哈,若被這二個警察聽到,真的會火冒三丈
昨天他根本沒誠意要賠多少錢,只會一直叫我把醫院單據給他,他只想讓保險公司付實支實付的錢
一直在說謊,狡辯
我9/20就先提傷害告訴了呀,他拖到11/2才去做筆錄,11/8才提出調解,安排11/30調解,
一個月後開庭,是公文時間上的流程呀,所以打官司的時間流程會有一陣子哦.
好險有提告,保留了證人及錄影證據,不然到現在若是傷好了才去調解,調解完才告他的話,錄影證據全不見了,當時的警察人證也不記得了,話就只能由他說了===>所以記得告訴你們所有的朋友,有受傷,一定要先提告,才會有公正的判決
不是只調解一次,是等12/5開庭後,法官先偵察案件真實狀況(因為他現在都覺得他沒犯錯),等法官判定他真的有罪時,
他怕吃上傷害官司,才會肯付錢,付我們真正覺得他犯錯的金額,不然他只想賠少少的醫藥費而己.
到時看他的誠意,若他願意拿錢出來,就可以取消告訴,不然可以告他傷害到底的
對了,也可以先打刑事官司,不願意和解,讓他吃罪後,還是申請民事賠償,請他還是要拿錢出來賠醫藥費的.
聽說要凍結他的財產:凍結財產是要在第一次的偵察庭上就做嗎,因為 聽說要等偵察庭開完,(就是在查證據),確定他有罪時,
才會變成刑事案件,到了第一次刑事庭時,才可以提附帶民事賠償,所以我是在何時提出凍結財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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