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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娘想要變成徐志摩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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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路狂想曲
作者: 老娘想要變成徐志摩 日期: 2011.08.24  天氣:  心情:


  在電腦前,你會作什麼?


 


  有挖過鼻孔嗎?剪指甲?吃泡麵?說到吃泡麵,真的很方便。鍵盤直接拿起來蓋,不用擔心書本會悶爛,也不用餓著肚子還要找蓋子,真的超好用。


 


  在網路極度發達的社會,大家喜歡用虛擬世界交友。處在這種極具想像空間的世界裡,每個人都喜歡把自己塑造成獨一無二的,菜10或者是金X5。像我,我就很喜歡說,我是文壇界的040。


 


  不好意思,又離題了。


 


  在隔著一個螢幕的掌控下,大家竭盡所能的發揮手上的鍵盤與滑鼠。壹佰公斤的體型,相片用軟體拉到像肆拾捌。大餅臉可以拍成巴掌臉,滿臉豆花不是修掉,就是妝蓋掉。明明只有一台歐多麥,偏偏要說自己以車帶步,讓別人以為是房車族。可是有騙人嗎?沒有啊,一切都是視覺效果造成的。這就網路的謊言,好一個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翹辮子。


 


  而且網路最多的就是分身遊戲。男男女女,你愛誰都不曉得。我猜,搞不好當你覺得對方是才貌並重的同時,他是一邊跟你打字,一邊拉內褲,然後還摳腳指頭,摳完還聞一下。更說不定,你在與對方msn談情說愛時,對方是一連好幾個畫面,講的同一句話,都是用複製。從甲到乙,乙到丙,一邊貼上,還一邊說:你這個白痴。


 


  我也很愛掛網,我也唬很大。不過掛網並不代表我沒事作,我只是摸魚摸很大。不過也還好,因為我有靠山,我老大只能默默的任由我在公司,跟我大眼瞪小眼。


 


  網路的感情,淺談就好,要跟現實分開。除非真的見面,有共同的理念,不然還是不要輕易付諸真心。


 


  一般我在網路的生活,不是寫文章就是看電影。至於喇D賽,有時候都會裝沒看見混過去,等到想回言再回。我的人生不是只有網路,但沒有網路,我真的會無聊死。而且這樣,我會連拿鍵盤蓋泡麵的動力都沒有。到那時候,我可能直接拿起來生吃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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