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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地震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10314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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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路騙子
作者: 水晶。家貓 日期: 2011.03.13  天氣:  心情:
今天一開機,看到朋友貼的日記是關於愛情公寓出了詐騙集團.
內容大致是說這詐騙集團是貼了帥哥美女的照片,進而和被害人交往後,說自己是某香港投顧公司幹部,接著誘引對方拿錢出來投資.

看完這報導後,我心想"若是人不貪,哪來這些被騙新聞?被騙金額還多是十萬起至百萬,加上受害者都是些高學歷高資歷的工作者,包括工程師、老師" [8-}]這些人是更貪?還是他們覺得自己錢多多,不缺這一點點投資損失算是送男友(詐騙集團)去投資的本金呢? [8-}]
那還不如捐給慈善機構.(搞不好這些高學歷高資歷的想說慈善機構才是詐騙集團哩)

話說回來,網路陌生的兩世界,若當作是淺交談心對象或交換興趣觀感的對象而已的還好.
但若要真正深交或談及感情前,我覺得該提出些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名片等(尤其男士要先提出才是種禮儀))若有意交往者男生更須提出戶口名簿讓彼此信任(因為換發新身分證件很多是不會把婚姻欄登記在上)更優是提出財力證明(不是要證明多有錢,而是要證明你是有存款,而非月光族或負債累累想靠女人賺錢過日子,男人是該有肩膀的)

最重要還是不要貪心,不要期望交往就是要帥哥美女,要看思想.看默契之類的. 也別抱著交往後經濟都要依靠對方想法才是(等結婚前後再去商量到底誰要當經濟棟樑嘛).是不是啊?! [:P]

以上是個人觀點,若讀著有任何想法盡管提出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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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20 01:47
他, 54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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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8 01:38
他, 38歲,臺東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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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5 22:35
他, 54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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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4 01:56
他, 55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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