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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尋找一輩子的~幸福~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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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回首輕掬,隨身幸福~~~
作者: 尋找一輩子的~幸福~ 日期: 2011.04.30  天氣:  心情:


 


當那個人喜歡你的時候,你不覺得自己喜歡他。



當他放棄的時候,你卻發現自已經喜歡了他。



這種遺憾也不算不大吧?




人便是這樣。被人喜歡的時候,



我們是多麼的自恃?




當他大獻殷勤的時候,我們無動於衷,




也許還驕傲地覺得對方不是太配得起自己。




他儘管喜歡我吧,我可不是那麼容易追求的。




當對方暗示和探聽的時候,


我們也假裝不在乎。我是有很多人喜歡的。




愛上我的話,你也許要受折磨。




當對方對我們忠心耿耿的時候,


我們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




我的條件這樣好,他還能愛上別人嗎?



當他積極的時候,我往往不置可否。




我真的喜歡他嗎?也許,我可以遇到更好的。


他有很多缺點。










然而,當他變得消極、


當他好像不再喜歡我,我卻著急了。



他是不是以為我不喜歡他呢?



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



我只是不想一切來得太快。




我唯有放下一點面子,



向他暗示,我也是喜歡他的,




然而,他忽然變得很冷淡了。




這個時候有什麼辦法挽救?


對不起,已經沒辦法了。




不要可惜,既然大家不能同步,


失去了也不是損失。



況且,你也許不是愛上了他,


你只是不甘損失罷了。










如果你不是真的想離開一個人,


那就最好不要隨便跟他說分手。




當你後悔,想去挽回的時候,


他也許不會讓你回去。




我們說分手,有時是因為一時意氣。




自己根本不想分手,


對方聽你說分手說了這麼多次,


這一次終於受夠了。




常常說分手,是會破壞感情的,


只是你從來不在意。




你以為只有你會說分手嗎?


永遠不要用分手來威脅人。




假如他也想分手,便正中下懷。







有時候,我們是真的不想繼續下去。




不是不愛他,而是前路太艱難, 


不知道怎麼走。




不如,我們分手吧!



在感情最好的時候分手,我會永遠懷念你。




或許,我們還能夠做朋友。



說分手的是我。然而,



後來哭得最厲害的也是我。




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你,原來我不能。



當我去找你的時候,



你卻說:『我們還是分手吧。』




你不是捨不得我的嗎?


你冷靜的說:


『是你要分手的。這幾天我想得很清楚,


這樣會對你好一點。』




我才不要你為我著想。


不可以假裝我沒有說過要分手嗎?






有些話,是收不回的。





有些愛,是不能兒戲的。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


 




感情,


就是因為我們給了太多的理由跟註解,



所以我們就照著別人所下的定義,




我不喜歡太黏的生活,



但是一旦我愛上了他的時候,




又不時的希望與他朝夕相處。


那我到底做的對不對???




有時候,



很事情無需用對或錯來概全。



尤其在完全沒有公式的愛情世界中,




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再怎樣的犧牲跟勉強都是得不到自己所要的。







茫茫人海中,你能找到幾個跟你是契合的呢??




個性、相貌、生活、談吐...



我們都不時的在每一次的見面中,



為著自己的幸福在打著別人的分數,




呵~~好笑的是,對方也如此的對待自己。



100分。100分的人到底跑到哪去了??




我們都一直找的自己的100分,



那我又有幾分可以配得上人家??




『算了吧~~我才不要找100分對象,


找到了又怎樣呢??』




很久前,我就已經放棄了尋找伊甸樂園的夢想。




佛語『回首輕掬,隨身幸福。』




在無慾無求的生活中,


或許就能遇上了你的另一半。




可能他不是100分,



可能他不能陪你走到盡頭,



但是在這段的歲月中,




也就是你找到自己的最佳導師。




不管是愛或是需要,這是自己最清楚。




不要被文字給框住自己就此裹足。


 



現代人真的很好玩,


發明一些字來做為彼此溝通的方法,


也就因為這些字,讓自己更不敢跟別人溝通。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






















~~~~~~~~以上摘錄網路文章~~~~~























說的很好~~對吧~~



有些話,是收不回的。





有些愛,是不能兒戲的。





喜歡,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




還記得我曾經寫過一段話~




就是~



我喜歡妳~妳才會那麼閃亮耀眼~



如果我不喜歡妳了~



那妳就什麼也不是了~~~




好好珍惜對方的愛~



別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後悔~~



與各位好友一起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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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30 21:05
她, 56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4-30 16:44
她, 55歲,新竹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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