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問我說: 「如果有個心儀你的人,他對你很好,常常做出令你感動不已的事情, 你會不會因為這樣答應和他在一起?」 我覺得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在這個科技發達的社會, 只要按下幾個簡單的數字鍵就可以聯繫到對方, 無疑的已經拉近了人與人的距離, 因此在人際關係的相處上也變的平凡許多。 要是這個時候,出現有個心儀你的人, 他對你很好,你對他印象也不錯, 你會不會因為這樣和他在一起? 也許你對他有些許好感, 也許你和他相處的時候總是能過的很開心, 因為他不會忤逆你,也不會讓你傷心難過, 凡事都順著你的心意做事, 這樣的你或許真的會過的無憂無慮不用擔心煩惱。 但你,捫心自問, 你是真的愛他嗎? 還是只是習慣他對你的好? 有一句很老套的話是這樣說的 「感動容易心動難」, 仔細想想又何嘗不是如此? 一個人要讓你感動其實沒有那麼難。 在你生日的時候送上你最喜歡的禮物、 在你傷心難過的時候當你依靠的肩膀, 以上那件事情能讓你不感動, 只要你不討厭那個人的話,我想每個人都會感動吧? 但你是真的愛他嗎?我想不一定吧! 因為 「感動可以在後天培養, 但心動卻是在第一眼就注定了。」 不是嗎? 假如有天出現了一個更了解你的人, 他做出的事情比之前那一個人感動一萬倍, 你會不會因為這樣就放棄之前的來選擇現在的這一個? 因為感動喜歡一個人,就會因為感動離開那個人。 愛情不是兒戲也不是加油換紅利點數啊! 哪有誰付出的比較多, 誰能讓你有最多的感動就可以獲勝的道理? 其實愛情就像大自然的生存條件一樣, 大自然能夠生存不外乎是陽光、空氣、水。 愛情也是一樣的道理, 愛情裡需要感動也需要心動, 這兩種元素缺一不可, 如果缺少了就不叫愛情了。 因為 「心動需要感動的維繫,而感動也需要心動的加溫」 我想唯有在這樣的條件下 才能稱作愛情吧! 引用至殺豬刀的文章 ↓ http://www.wretch.cc/blog/k75722a/1318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