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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壞灰幫: 校園型男小烏龜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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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無架
作者: 壞灰幫: 校園型男小烏龜 日期: 2007.08.18  天氣:  心情:

「富商尋找真愛」的廣告打得震天價響,但我怎麼看就是怎麼不舒服!

剛開始時,也不知自己為何看不順眼,還懷疑自己是酸葡萄心態。

昨天,靜心思考了一下,原來這廣告用錯了 一個字。
如果改為『尋找富商的最愛』,或是『富商當時的最愛』,那就沒錯了。

喂!我可不是歧視富商喔!

並非富商沒有真愛,而是當愛情被當作投資案,有好幾個備案可選擇時,
很難讓人相信『真愛』這個名詞。

不是我不相信世上有真愛;也不是我無限上綱真愛。

我相信愛情 ─ ─ 也相信當下為真。
就因為相信當下的愛情真,所以我不相信需要選擇的愛情是真愛。

當你真愛上一個人時,當時根本不會有備案。

如果,你會為選擇誰而困惑時,只能說你在選擇你的最愛。

沒有道德批判!

選擇最愛不是罪不可赦,只是,條件說罷了!
站在富商的觀點來看,

名模是現代的男財女貌
千金是社會的門當戶對
小姨子是環境的近水樓臺

分開來每個都是完美的選擇
但湊在一起,就有如勾欄院的待選花魁
是婚姻對象的最佳選擇
當她人老珠黃時,還有更好的選擇
只要我有錢,江山代有美人出

而站在女人的觀點來看:

這男人的價值就在“富商”兩個字

如果他是郭董,那名模就是林志玲
〈社會上似乎是正面評價,本人不予置評〉
那,如果他是王董〈王又增〉呢?
〈王董也曾是權傾一時的富商啊,也和名模交往過啊。〉
同樣是富商啊!

其實,當女人將被選擇當作是一種榮耀時,
她已經放棄對自己個人的期望!
身為“人”,而非是男人或女人。
人 ── 生下來走這一遭,並不容易啊。
何必在非現實所逼的情況下,自願附屬於別人?


PS.
王又增所謂30、40的女人不能碰的說法
在此 我說:

老王啊!你能力不行就直說唄!別怪女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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