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謝宜容霸凌害命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外遇與襲胸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男人好色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襲胸是性侵害犯罪
作者: 獨孤求敗:謝宜容霸凌害命 日期: 2014.12.24  天氣:  心情:
襲胸屬於性侵害犯罪行為
--豈止是道德問題?

豈止不是道德完人???清大冷門系所的
搞太陽鬼學運的碩士班學生陳韋廷~是犯罪行為人!!!
年輕氣盛?孤獨?就可以對陌生女人襲胸???

公然在車上伸出髒手--祿山爪 偷襲女人胸部~~~~~~~~~~~乃是性侵害的犯罪行為
--強制猥褻罪!!!Shame on you!!!

中華民國刑法第224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
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訴訟法253之1條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
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
,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
分確定之日起算。
...

第253之2條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並得由該管檢察署依規定提撥一定比率補助相
關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
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
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

台大哲學系 清大人文社會系等冷門系所的學生--百大企業不需要的人
政治系 也一樣啦!!!
搞學運?當政客?騙選票?剛剛好而已!!!
反正~~~~~~~~~~
台灣多數的政客 本來就沒真才實學 素質就很差!!!不是嗎???
民進黨和綠色政客~繼續挺學運色狼參選吧!!!???哈哈哈...
ps.
也是搞學運出身的~被民進黨開除~之後 加入國民黨的鄭麗文 講話和評論襲胸狼
一點都不像法律人出身 毫無法律專業可言 越來越瞧不起她了!!!
(所學的台灣法律 忘光了 是嗎???)
標籤:
瀏覽次數:319    人氣指數:3519    累積鼓勵:1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外遇與襲胸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男人好色
 
住戶回應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