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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見面會
作者: ~筆記~ 日期: 2012.01.10  天氣:  心情:
多年前,敝人我出了本小說,想要與認識的一些網友(經常閱讀我文章的人)分享喜悅,因此以個人名義辦了場簽書會,但我不是什麼大牌的作家,因此邀請來的人,大多數是已經從網友變成朋友的人。
結果一場開心的簽書會,變成一場熱鬧的網聚。
其實我是一個很能聚眾的人,我學過許多關於領導與團隊的課程,也有不錯的生活體驗,加上個性其實很好相處,因此簽書會讓每個人都感覺自己成為了主角,大家很愉悅地分享生活趣事以及網路上經歷的事。
領導的另一種說法是,讓每一個人都覺得自己很重要。

隔幾年,我又辦了場讀書會,來的人也都是第一次見面的人,我自然以每個人都是聚會主角,引導大家分享讀書心得的方式啟動聚會;到了後來也是大家成了朋友,有空還相約一起去踏青和吃飯。

有過辦活動的經驗,其實我在面對網友態度很自然,不會怕沒話題,一對一見面的經驗也許不算多,但至少相處起來都還覺得不錯。現在的我倒是在想,如果真的辦場「我的見面會」,會不會有人來參加呢?呵呵!
我想會來的人,不外乎對我的文字有興趣,或是對我有興趣吧!
乾脆約個時間地點,歡迎來看我,與我當個現實生活中的朋友好了。:)

網路上我不會透露自己太多事,要認識我更多,我比較希望能見面對談,這是我近年比較希望的交友方式。
如果還是覺得只跟我當當網友的也沒關係,我們就「以文會友」就好,我不會跟妳聊太多的習慣也請多見諒包涵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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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是該澄清的誤會嗎?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1-18 21:25
她, 39歲,金門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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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18 21:03
她, 39歲,金門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1-18 21:02
她, 39歲,金門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1-11 00:51
她, 43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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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11 00:40
她, 43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1-11 00:25
她, 38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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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11 00:09
她, 38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1-11 00:04
她, 38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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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11 00:02
她, 38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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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1-10 23:52
她, 40歲,高雄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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