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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說幾個字......
作者: Prinz 日期: 2011.12.05  天氣:  心情:






【俗】


「俗」這個字有兩種意思,一種是「普遍」,例如民俗、風俗、俗稱。所謂風俗指的是「一般社會風氣」,沒有貶義,是中性的詞。

風俗可能高尚,也可能「低俗」。低俗的「俗」就是第二種意思,指「低下的」、「低等的」。例如庸俗、俗氣、俗不可耐。

《聊齋志異》之《沂水秀才》:「一美人置白金一鋌,可三、四兩許;秀才掇內袖中。美人取巾,握手笑出,曰:俗不可耐!秀才捫金,則烏有矣。」

《鏡花緣》第二十二回:「你們既不懂得文理,又不會作詩,無甚可談,立在這里,只覺俗不可耐。」

我特別難以忍受庸俗的舉止、事物。有些人誤以為日常生活的事物即是庸俗,這是誤會。雖然是日常的平凡的,也可以有不俗的表現。「表現」本身往往決定高下。

同樣一句話,表達同一個意思,可以有一百種說法,俗人卻只用一種,而且是最蠢笨的一種。嘴巴還沒開妳就知道他要吐甚麼貨色出來。

不止說話、表達,思想更有高下之分。俗人的思想永遠是僵化同一套的,想到婚姻,就是這一套;想到事業,那是另一套;想到政治,無法不想起電視節目裡名嘴說的那些套。除了這一套一套的現成貨,俗人的腦子無法想更多,更無法再深入去想,因為俗人的腦子永遠比手腳懶惰。

因此,俗氣也表現在「人云亦云」上。跟隨著流行,眾人皆曰如何,自己就如何,毫無主見,更別說甚麼高見。勉強想擠出一點道理結果全是拾人牙慧。

拾人牙慧遠比自創新猶來得輕鬆多了。

並不是流行的事物本身庸俗,而是盲目跟隨流行。有些人因為有高明的表現,被眾人稱道,於是引領流行、開創流行,這種人是不俗的。另一些人雖然不夠高明,但有鑑別的眼光,於是樂於跟隨高明者的腳步,這種人也不俗。

因為哀鳳好用,所以買一支來用;大家都用哀鳳,不用就落伍了。後者就是俗氣。

因為我愛你,所以你要這樣那樣怎樣怎樣怎樣;因為大家都這樣那樣怎樣怎樣怎樣,所以你不這樣那樣怎樣怎樣怎樣,你就是不愛─────這也是俗氣。

俗氣與氧氣的區別在於:吸入過少氧氣會令我窒息,吸入過多俗氣也會令我窒息。

地球上雖然有六十多億個單獨個體生物,被統稱為「人類」,但其實從生物學上來說,這種統稱是相當粗糙的。例如有人可以連續三小時進行俗不可耐、膚淺、毫無深度、索然無味、低級、重複、意義貧乏的對話,卻呼吸順暢;有些人在三分鐘內甚至三句話就要窒息,這可以說是同一種生物嗎?











【盧】


「盧」是個很難解的詞,應該是台語吧?有些台語的詞很少直接用文字書寫,都是口語,因此寫出來只能「狀聲」。盧、很盧、盧小,都只是狀聲詞,其意義不能從字面解。

就我的猜測,「盧」的正確用字大概是「滑」這個字吧!

滑的台語發音很接近ㄌㄨ。比方說衣服皺了,我們用熨斗將它ㄌㄨ一下,有「使它平滑」的意思;頭髮亂了,也可以用手ㄌㄨ一ㄌㄨ。所以「滑」(ㄌㄨ)可以當動詞。

衣服燙過了,滑順了,或者料子很柔軟平滑,我們也可以說這件衣服摸起來「緊ㄌㄨ」(很滑),這是當形容詞用。

將「盧」用作「使它平滑」的動詞用法,是不是很生動?當你與他人扞格不入、齟齬不合、想法不一致的時候,處於一種「不平滑」的狀態。比方你要求別人做甚麼而對方卻不願意那樣做,別人不答應,你的意志就很難「平滑」地實現。那麼,你該怎樣「使平滑」呢?

答應我嘛!為甚麼不答應呢?說清楚啊!我不管啦!我要嘛!我就是要嘛!為甚麼不行?你就這樣那樣阿!為甚麼不這樣那樣?這樣那樣很簡單啊!只要怎樣怎樣怎樣就好了啊!答應我嘛!拜託你嘛!再答應我一次嘛!為甚麼不答應?答應我又不會怎樣!會這樣那樣也不會怎樣啊!只要這樣那樣不就好了!好嘛好嘛!答應我嘛!陪我嘛!回答我嘛!就這樣啦!好啦好啦!原諒我啦!說句話嘛!說話嘛!說話嘛!你為甚麼不說話!說話嘛…………………

像不像熨斗?來回磨蹭、反復、重複、使滑順。這不就是「盧」嗎?

當然盧有很多種,不是只有這種一兩句話來回說,像車輪兒似的說個沒完沒了的盧法。有些人會「拐彎」盧。

比如當他的意志無法順利實現,他會先避開爭議,繞去別的話題,試圖用親切的、感人的、友善的話題瓦解對方的心防,然後不知不覺間又回來了,又回到同一個要求上,要你屈服。

你以為聊了三小時聊了許多許多,事實上,這三個小時只是他為了達到目的跟你「盧」罷了,目的還是要你接受原先那個要求罷了。這種盧法比較高明,也更奸詐狡猾。

不過每個人的個性不同,有些人就是吃前一種盧。不必耍心機,不必迂迴婉轉,就把一兩句話來回說,說到爛,說到貧,說到讓人覺得不答應的話可以一直重複到海枯石爛。有些人就是吃這一套,甚至喜歡被別人這樣盧。

比方有些男的就喜歡女朋友盧他。

女朋友問:「今天下班有沒有空?陪我去看電影好嗎?」男:「今天喔……………公司有點事耶,可能大概或許恐怕要加班……………」女:「那就改天吧,掰掰。」

如此,男的可能會不爽。幹嘛不爽呢?不是你自己沒空嗎?錯,他有空的很,他只是喜歡聽以下這種的對白──────

「陪我嘛!人家好想你唷!」「不行啦!公司有重要的事。」「拜託啦!就破例一次有甚麼關係嘛?一天不加班公司又不會倒。」「話是這樣說沒錯啦,可是…………」「矮油,別可是了,人家今天特地為你打扮耶!」「可是我主管…………」「主管重要還是我重要?」「當然是妳重要囉!」「那你下班就陪我。」「要是我被主管討厭怎麼辦?」「不會啦!一次沒加班不可能討厭你啦!」「我還是覺得不太好,同事都要留下來,我先走的話……………」「你寧願陪同事也不陪我?嗚……………」「不是啦!」「那你現在就出來,我已經到你公司了。」「現在?真的不行啦!」「我不管,你不出來我就在這裡淋雨。」「這個………恐怕…………好吧…………」「耶!真開心!」

這就是喜歡盧的與喜歡被盧的,一拍即合,十分有情趣。然而,喜歡盧人的,遇到不喜歡被盧的,就不這麼有趣了。

我個人認為,同一個問題問三次以上,就是盧了。












【愛】


這也是一個非常難解的字。

古今中外有太多人解釋這個字了,不但解釋,還加以分類;不但分類,還加以分析;不但分析,更多人加以實踐。實踐的結果,有很多好的也很多不好的結果。

徐志摩說:「我有一個戀愛。」這是把愛當名詞用了。愛不是動詞嗎?我愛你、你不愛我,是動詞才對吧?怎麼會是名詞呢?如果是名詞,那麼,作為名詞的愛到底是甚麼東西?

有人認為,「我的愛」是指「關於我愛某人的一切感覺的綜合」;也有人說「我的愛」是指「我的愛人」;也有人是當作「愛的誓言」或「愛的承諾」。所以當人說「將我的愛獻給你」,意思是「我對你提出了一個愛的承諾」。

可能性很多。當「愛」作為名詞的時候,很難確定這個字指涉的具體內容到底是甚麼,一般人只能用猜的,用體會的,就像「禪」的覺悟那樣,只能意會,難以言說。

愛當「動詞」用會不會具體一些?比方「我愛你」。梁朝偉在《超時空要愛》說過:「這是行話,一天裡起碼有幾十萬個男人說這句話。」似乎也只有一般約定俗成的「套裝意義」。就好比「套裝軟體」,無論誰買、甚麼需要、有甚麼特定喜好,軟體內容都是一樣的。

又好比進到便利商店,店員都會說一句「歡迎光臨」,誰會去深究這句「歡迎光臨」的意思是甚麼?為甚麼歡迎?你認識我嗎?你知道我進來是要消費還是要索取保護費?沒頭沒腦的就蹦出一句歡迎光臨,就好像沒頭沒腦的就蹦出一句我愛你,應景嗎?

更誇張的是,愛這個字還能作為權利義務的「樞紐」。也就是說,本來沒有權利義務的兩個人,一旦愛了,彼此就互相賦予權利、課予義務。所以當他說「我愛你」三個字,正確的翻譯是「我從此對你享有這些那些權利,我會對你恪盡這些那些義務」。

注意!不再是「我願意、你願意」,而是「我必須、你必須」。你可以去翻翻稅法,有關人民繳稅的規定全都是「你必須……………」,絕不會是「如果你願意……………」,因為如果你願意繳才繳,那就沒人繳稅了。所以你再怎麼不情願,都得繳稅。那是國民應盡的義務,跟你的意願無關。

愛其實跟繳稅是很像的,至少很多人的愛是這樣。很多人的愛,也與意願無關,至少不在乎對方的意願。比如:「你說過愛我的」、「你承諾要給我一輩子幸福」、「你答應要娶我的」、「你應該要對我好一點」。「說過」、「承諾」、「答應」、「應該」……………這裡沒有意願,只有義務、責任、必須、當為之事。

當妳去逛菜市場的時候,問肉攤老闆:「一斤豬肉多少錢?」這句話就相當於「我愛你」。

老闆說:「一斤三十。」就相當於「我也愛妳」。

妳說:「好,來一斤。」這句話就相當於宣告「我們在一起了。」

引喻失當嗎?不倫不類嗎?是阿。可是很多人一旦在一起就產生許多權利義務,必須這樣必須那樣,跟買豬肉其實也相去不遠了。

當妳說「我要買一斤」然後付了錢,老闆絕不能不交出豬肉,要是少一兩妳就怨恨,妳可能大聲跟他吵、哭給他看、嚷嚷著要大家評評理、告訴所有親朋好友叫大家不要買他的豬肉。妳說:「你明明答應賣我一斤豬肉,怎麼可以偷斤減兩?」

對不對?「斤兩不夠啊!」你個死賣肉的。

不是很多人抱怨「愛得不夠」嗎?不是很多人抱怨「付出了甚麼甚麼,卻得不到甚麼甚麼」?不是很多人抱怨自己被騙了嗎?

正式來說,不是你想給才給,你有「義務」給!

大家不都是在買豬肉而已嗎?誰真的談過戀愛?談過的請舉手。

這就是為甚麼真愛難尋,豬肉卻容易買。

更慘的是,人家要賣豬肉,你卻想談戀愛。斃!












【命】


「命」這個字有兩種意思,第一是生命的命,活命的命。沒命了就是死。

第二種意思是指註定的事,命運的命,知天命的命。

迷信的人常說命是不可改變的,運卻能改。所以神棍會說你的命如何如何,命中注定了,但我可以幫你改運。其實都是屁話。

如果一個人本來該被車撞死,運氣好沒被撞死,還能說他命中注定被車撞死嗎?

這種命運分離的說法,其實是很投機的:如果改運成功,那是我功力高強;如果改運失敗,那也是你命中注定,至少我把你的命算得很準,我還是強。

要談命,就單純點,也就是一句「命中注定」罷了。今天下雨了,命中注定今天該下雨;今天分手了,也是命中註定在今天分手。不是昨天,也不是明天,就是今天。

你怎麼知道命中注定今天分手呢?因為今天分手了,我才知道的。沒有人可以預測命運,不表示命運不是註定的。

也有人相信「人定勝天」,只要堅持到底,意志堅定,人也能改變命運。這也是廢話。

一個孤兒院長大的貧苦孩子,力爭上游努力不懈,最後成為大企業家。人家說他的奮鬥改變了自己的命運。你怎麼知道他不奮鬥的命運又是如何?說不定他不奮鬥卻娶了世界首富的女兒,結果比現在還有錢,誰知道呢?這種誰都不知道的東西,要說一萬個假設也行。事實是,他奮鬥了,他成了企業家,他唯一的命運就是成為企業家,我看不到被他改變了的甚麼別的命運。

我們往往以為沒發生的事就是「有機會」,骰子還沒投出去,六種點數的機率是一樣的。是嗎?純粹是錯覺。

骰子之所以「四點」朝上,是有原因的,這些原因在它停止滾動前就已經存在了。比如投骰子的手勁、方向、手指的濕度、空氣的濕度、空氣中的微粒、風向、氣壓、桌面細微的突出、骰子本身質量的不均勻……………無限多的因素。這些因素在某個時間點搭配組合,最後呈現四點朝上的結果。可以說,四點朝上是那些無限多的因素決定的,也就是「注定」四點。

如果能夠事先了解那些決定因素,就能夠預測出四點的結果,沒有偶然。可是沒人能夠,因素太多了,桌面的布紋斜角多了0.0000001公分,可能就是五點朝上。但無論能不能預測,最後呈現的點數總是注定的。

骰子如此,人生亦如此。很多事都是註定的。能不能預測呢?正常情形是無法預測的,但如果有些很大很重要的因素已經表明出來,那麼在某種程度以上還是可以預測的。例如,你事先知道骰子灌了鉛,這項因素很大的程度會讓骰子六點朝上;你如果知道這項因素卻不賭六點,你就是傻瓜了。

是不是一定會出現六點呢?也不一定阿。雖然慣了鉛,但也可能因為擲骰子的手勁特別奇怪結果出現一點。但畢竟「灌了鉛」是重要因素,你不能忽視它的。

人生也是一樣,有些事情在事前就露出徵兆。就拿愛情來說,會不會分手,為甚麼分手,甚麼時候分手,都是命。命中注定,而且難以逆料。可是往往有些重要因素是可以參考的,可以大致預測的。人生的軌跡與人際關係,畢竟不像骰子質量做得那麼均勻。換句話說,一模一樣的六胞胎,很難預測你能跟誰白頭偕老;但六個完全不同的女人,你跟誰白頭偕老的機率大些,還是可以大致預測的。

不過,預測歸預測,畢竟無法算盡所有因素,總有「失算」的時候。

失算,也是命中註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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