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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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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長大了要負責任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15.01.21  天氣:  心情:
長大了要負責任
--簽名 簽約 付訂金時要謹慎

尤其是買賣房屋或土地前 請謹慎!

民法第249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付定金前請三思 否則 想反悔時 定金~可能被全部(透過法律專業或口才
也可能拿回一部份定金--收定金人同意時)
沒收唷!!!
--尤其是買賣貴重家具 房屋或土地等價金比較高的契約前
請謹慎 做好功課 做好貨比三家!

原則上 只要年滿20歲 民事法上就表示你已經長大了(滿18歲就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唷!!!)
切勿草率簽名 簽約或付訂金
~否則 就必須負起相關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除非 簽約時你是在心神喪失或喝醉酒(但就此 你需負起法律上的舉證責任) 等無意識的狀態

當然 被詐欺或
被脅迫(例如 被地下錢莊業者恐嚇或逼迫簽本票等情形)等例外情形 可以撤銷意思表示
--但仍有舉證問題!!!

20150123草稿自動儲存於 09:01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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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5-01-22 21:42
她, 48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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