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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身分證遺失
作者: 羲不是義 日期: 2007.10.25  天氣:  心情: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1)到警察局報遺失備案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2.規費200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發手續



  大約5-10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身份證//換發申請書" 來證明舊有()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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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04 00:25
他, 43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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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1-04 00:09
她, 36歲,台中市,娛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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