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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床頭吵床尾和
作者: 藝圈™*櫻*中部♥ 樂 日期: 2008.06.03  天氣:  心情:



或許
只是一些零鎖小事
明明兩人都是無心
卻會變成吵架的點

總是
會覺得吵架的點
很燗

或許有時只想安心
但是會碰觸到你的隱私問題
及時手機
會是導火線
我不懂 這很重要嗎

還是
想法不同
照就於成熟感的缺乏


請別提起之前的女友
因為你現在的女友是我
沒必要說到前女友的點
不需要

只是起碼吵架
總是都他先道歉


吵架
感情中總是會有
只是別導致於裂痕的擴大
否則會成為分手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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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6-11 16:54
他, 36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11 17:06]:


沒錯

 
時間:2008-06-08 00:29
他, 45歲,花蓮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6-08 00:13
他, 45歲,花蓮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08 00:15]:

小打一下

 
時間:2008-06-08 00:00
他, 45歲,花蓮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08 00:03]:

 
時間:2008-06-07 23:51
他, 45歲,花蓮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07 23:53]:


如果藉著隱私問題
來劈腿的話

那是誰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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