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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5/06/16的日記
作者: 李小櫻... 日期: 2005.06.16  天氣:  心情:
當要求別人做事不要ㄧ附理所當然的樣子

我不是應該更沒有義務

而是念在當初你在美國時還蠻照顧我

我更不是你約聘的人員~錢是你在賺既然那麼有本事

就別來找我幫你墊貨款

更不要每個月來麻煩我幫你處理瑣碎雜事還被你嫌

事後在來跟我say sorry

我做的也已仁至義盡

我不幫一個不董感激的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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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05 18:15
他, 50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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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04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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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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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8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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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6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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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6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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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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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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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4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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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22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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