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四不一沒有,就是 「不要在網路上隨便免費下載音樂、影片、軟體」、 「不要將他人文章、音樂、影片、軟體隨便轉寄」、 「不要將他人的文章、照片隨便張貼或移花接木」、 「不要將他人的流行歌曲或音樂拿來在部落格使用」 以及「沒有合作授權的著作不要在網路上販賣」等。
智慧局長蔡練生指出,未經原創者同意,任何重製,都涉及侵犯著作權, 在網路普及的現代,網路侵權,已成為侵權犯罪的主要類型。 根據經濟部保智大隊查獲得侵權案件,網路侵權已遙遙領先夜市查獲販賣盜版光碟。 想要來這邊追尋人生的另一半, 就請各憑本事展現你的魅力丰采 千萬不要人還沒追到,卻先犯法被罰錢or被抓去關... 這樣...誰要與你共渡一生呢? 請好好的保護你自己,再來談能夠好好保護你的家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