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趴的優惠存款問題,最近又再起風波。這個一直爭議不斷、既增政府財政負擔,又引發社會不平的議題,政府是該好好檢討改進。
雖然,政府強調優惠存款問題,在實施新制後,八十四年之後的年資都不再有十八趴的優惠存款,問題會逐漸消失。不過,不能否認的是現在每年政府都為此支出七百多億,且預估民國一○四年後,每年支出會增到一四○○億元。在政府財政惡化,對社會弱勢補助的幾十億都錙銖必較時,這一四○○億元的公平性與內涵就很值得檢討。
十八趴最蠢的關鍵,在直接釘死數字。早年的優惠存款,是根據一年期定存利率再加碼五十%,一直到七十二年才定死在十八%。但當時,市面利率還有十%上下,只要補助八個百分點的利息。到今天,利率剩下一%,政府補助利息高達十七個百分點,比當年預期的高出一倍以上。
對許多領取優惠存款補助者而言,既領月退俸又有優惠存款,所得替代率可能超過百分之百;以存二百萬元而言,平均每個月多四萬元,其它民眾存二百萬元,每個月只有…,嘿,嘿,一千六百多元,這未免差太大了吧?
國內還有上百萬受雇者月薪在二萬元以下,他們努力工作、繳稅,然後去補貼退休者每個月領四萬元高額利息,不平之氣自然產生。要說這種制度公平,誰信?
政府要改進優惠存款制度,該先把利息補貼數字與市面利率作聯結─可能固定加碼幾個百分點,或較一般利率高出多少比率。其次是對早期退休、存款少而每個月領取的利息可能在最低生活費水平者,給予特殊考量。至於反對改革的既得利益者強調的「信賴原則」,在如此嚴重的不公平體制下,政府也只是對此制度作改革,而非廢除,實在沒有立場抱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