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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8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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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4.06.30
作者: 日期: 2014.06.30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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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嘴巴掛著說要學會寬恕 學會原諒 相信人性本善

你們也願意寬恕 死刑犯 殺人犯 強姦犯

但你們為什麼就不能接受同性戀?

我就不相信有人強暴了你 虐殺你的家人朋友 你還能原諒

好啦 事情沒發生在你們身上 你們都覺得不痛不癢

覺得加害者是弱勢 應該被幫助 被原諒

但同性戀沒有做壞事 為何不被接受?

愚蠢的宗教

你們每天來我家門口站岡也沒有用!

你們打擾到我們的生活了你們知道嗎?

我不會信你們那個什麼神

對我來講你們根本邪教 才不吃你們這套 神經病

搞得我都想報警

嘴巴很會講 又做不出什麼事 

你們捐錢養那些犯人了嗎?還是做了什麼幫助社會大眾的事?

你們犧牲奉獻了什麼?拜託你們犧牲奉獻自己的肉體給強姦犯跟殺人犯好不好?

惡有惡報才是王道 你們這些人不過就是助紂為虐 根本就是共犯



你們知道同性戀特別活躍在時尚文化或是各個美學領域嗎? 

你們知道大部分同性戀都才華出眾嗎?

至少我碰到的是如此

他們聰明 機伶 有才華

正因為他們知道自己要得是什麼 才有勇氣承認

你們就當成罪無可赦的罪

抱歉 他們的生命價值不需要你們來赦免

別把自己神化了

對我來說 你們才是粗俗至極

你們覺得同性戀是穢亂的根源

其實異性戀才亂好嗎

雖然我是異性戀 但是我真的覺得異性戀的私生活並沒有比較好!

氣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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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8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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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8-10 17:21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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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7-11 01:37
他, 39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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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7-08 17:49
他, 39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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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6-30 22:35
他, 54歲,台中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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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6-30 10:38
他, 47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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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6-30 03:03
他, 42歲,彰化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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