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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要再凹嘞
作者: 惜福是快樂的泉源 日期: 2010.12.15  天氣:  心情:
看到一個所謂法律系畢業的人 竟然跟掉錢的辛苦單親媽媽要分三成的錢
真的一肚子火 剛好又發生在土城 離我的小窩很近的地方 
又看到這所謂的法律背景的人 還在那邊凹 真的看的很火
簡單來說 說謊說謊說謊!!! 知法的人好像越會玩弄法律ㄟ

講難聽一點 因為這人懂法律 知道撿到嘞 附近有監視器 被找到 划不來

一 如果沒有那企圖心要分三成 那怎ㄇ會有這所謂的法律條文被引用呢? 難道是那單親的失主主動提出的嗎???
二 包紅包 如果沒有想要拿錢 可以請失主包ㄍ紅包 用紅包袋寫個感謝函就好嘞
三 如果要捐錢 可以指定 讓警察去捐 讓失主去捐 要捐多少看失主的能力    一千元對某些人是晚餐一頓 對一些人是一週的開銷
四 為何捐錢要捐到那所謂法律人所曾擔過的甚ㄇ基金會 這樣的錢 收的下去嗎?
五 真的要捐 那想請問那法律人 她自己從自己的荷包拿出來捐過多少呢?
六 警察有必要說謊嗎????? 

唉 受過教育的人 心靈的教養 不見得是成正比的 陳樹菊 不見得有高教育 但她心靈遠遠超過那些所謂高教育高所得的"人類"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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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23 01:03
她, 53歲,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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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21 01:46
她, 99歲,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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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8 21:47
她, 56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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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8 11:56
她, 56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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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5 23:22
她, 48歲,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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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5 23:02
她, 44歲,屏東縣,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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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5 22:45
她, 47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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