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到一篇報導,幾位「快樂心理學」學者為世界各地的人進行抽樣調查,研究金錢、心態、文化、健康、利他、生活習慣等項目與快樂的關係,得到的結論是:在一定的程度上,你可以為自己快樂或不快樂作主。他們總結出十項「快樂法則」,其實很像老生常談,跟我們日常生活觀念和一些宗教倫理的提示說法也很相近。
十項「快樂法則」
第一,珍惜平常日子的平常人生,珍惜每一刻。我想這就是佛家教導的「活在當下」吧。
第二,不要跟別人比。「人比人,氣死人」,世上永遠有比不完的人,把所有人當競爭對手是跟自己過不去。專注在自己的進步就好,這正是儒家的「知足常樂」。
第三,越是把金錢的位置放得高的人越難快樂,這幾乎是古今所有文化中的定律;對個人如此,對一個社會也是如此。物質帶來的快樂的「半衰期」最短。佛家的「餓鬼道」就是個很好的象徵:已擁有豐富的收入和儲蓄的人,還要一蔴袋一蔴袋的把不義之財往家裡搬,就是深陷在永不饜足的餓鬼道裡的可憐靈魂。莊子《逍遙遊》說的好:「鷦鷯巢於深林,不過一枝;鼴鼠飲河,不過滿腹」;物質欲望可以大到無限,但一個人真能享受的物質也不過是一飲一啄,一枝一點。
第四,有既定人生目標的人比沒有目標的人快樂。
第五,專注在工作中的人最快樂,隨之而來的成就感也能帶來快樂。這點是藝術創作者最能深刻體會的。
第六,人際關係-與家人,尤其是夫妻的關係良好,而且有親密的朋友。孔子的「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的快樂。
第七,保持樂觀,即使不想笑也試著微笑,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笑」果。面前的半杯水,你說它是半空還是半滿?就看你怎麼看待。
第八,常說「謝謝」,而且要由衷的說。常懷感恩之心,幾乎是一切宗教的教導。調查發現常寫感謝信的人較不易陷入抑鬱。
第九,多多運動。運動會讓人體分泌令人愉快的内啡肽(endorphins,音譯為安多芬),跟用藥物治療抑鬱症一樣有效,而且不會產生副作用。
第十,「捨」-要能捨,願捨,喜捨。「為善最樂」、「施比受有福」這些「老生常談」都是寶貴人生經驗的總結。生活中的「捨」不但是分享、傾聽、幫助,還包括原諒、寬恕、放下。心中還有尚未和解的恨意之結,怎麼快樂得起來呢?
對「成功」和「快樂」有個簡短的定義我很贊同:Success is to have what you want,happiness is to want what you have(擁有了你所想要的,是成功;滿足於你所擁有的,是快樂)。有了還會想再有,沒有就不快樂;可是珍惜喜歡自己所擁有的,即使很少、很短暫,在別人眼中無足輕重,但只要是自己覺得「這正是我要的」,這就是快樂了。重要的不是有沒有,是要不要。「有沒有」往往很難能夠掌控,但是「要不要」就可以憑自己的意願了。